- 信息类别: 征地用地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241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用地(庐山服务区)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关于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用地(庐山服务区)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用地(庐山服务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24058、H50H124059等2幅图。(图幅号按1:5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四至范围:位于马回岭镇富民村、红桥村,具体拟征收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见附件)。
(三)涉及农民集体:马回岭镇富民村委会7、8、9村小组农民集体,红桥村1村小组农民集体等(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面积:约91亩(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柴桑区人民政府将在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柴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2.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8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柴桑区马回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员:李忠辉。
联系电话:13870287046。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用地
(庐山服务区)拟征地红线图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附件
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用地(庐山服务区)拟征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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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地红线图需套合最新影像
要求:红线图比例尺需按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T20257.2—2017)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地物可辨、标注清晰、布局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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