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8515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9-22 15: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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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相关的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和年度计划,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市容、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 设管理等工作。负责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 城区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地、施工场地以及城区水域绿地 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维护城区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负责城区环卫保洁市场一体化的招投标,组织对市场化服务的考 核。负责城区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 和资源利用。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境 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理挖掘、临时占用 城区道理、城区桥梁上架设管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及其他有关 事项的管理工作。参入审核城区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 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参入制定城区规 划区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城区维护费预算。负责区政府投资 的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 建设、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

(四)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 工、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及信息管理。负责城区园林树木移植、砍 伐及绿地临时占用管理。参入审核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及建设工程 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负责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方案 审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的养护及市场化养护监管工作。

(五)负责城区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统筹城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区人行道停 车泊位,优化城区交通。

(七)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专项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场地或实施使用权。

(八)负责区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依 托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九)负责拟订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协调城区及周边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 设,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 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 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行使城市规划 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 境保护管理方面等临街金属切割(加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 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朔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 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方面户外公共场所 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区防灾 减灾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负责城区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务室、市政管理股、园林所、路灯所、渣土执法中队、督查室、市容环卫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法制室、“两违”执法中队、机动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市容执法中队、党建室。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48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4708.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11005.61万元,增长297.23 %;本年收入合计14708.32万元,较2021年增加 11184.34万元,增长 317.38 %,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重组城管局与市容局财务合并,导致收入较上年提高,另外部分原属于住建局的工程项目移交由城管局结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8210.34万元,占 55.82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6497.98万元,占44.1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47082.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708.32万元,较2021年增加 11005.61万元,增长 297.23 %,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重组城管局与市容局财务合并,导致支出较上年提高,另外部分原属于住建局的工程项目移交由城管局结算;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减少1.8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57.76万元,占 9.23 %;项目支出13350.55万元,占90.77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53.86 万元,决算数为82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1.56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28万元,决算数为42.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40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导致社保费增加,补缴差额未计入年初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本项支出,财政拨入资金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21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本项支出,财政拨入资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3.58 万元,决算数为 5985.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5.71 %,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重组城管局与市容局财务合并,导致收入较上年提高;部分原属于住建局的工程项目移交由城管局结算。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44.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本项支出,财政拨入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74.5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57.65万元,较2021年增加88 万元,增长15.45 %,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多及人员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58.22万元,较2021年减少703.40 万元,下降73.18 %,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大量减少,相应委托业务费随之大量减少以及提倡节约电费的开支,导致电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42万元,较2021年增加3.3万元,增长 2750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资金是由上年结转资金支付,而2022年度没有结转资金余额,导致此项支出增长率偏高。

(四)资本性支出 55.22 万元,较2021年增加55.22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本项支出,由于业务增大,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导致资本性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4.75 万元,决算数为 8.98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36.28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 8.87 万元,增长8063.6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4.75 万元,决算数为 0.57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2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46 万元,增长518.18 %,主要原因是市容局和城市管理局财务合并业务量增大,涉及的公务接待费用提高。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费用相应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6 批,累计接待 32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商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4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 8.41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2.05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8.4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本项支出,财政拨入资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24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容局财政合并,市容局车辆合并至城市管理局。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8.7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8.7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各种车辆共计24台。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17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0138.14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75.94 %。

组织对“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路灯电费支出及维修”、“通江大道(双瑞路至城门口段)绿化带改造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柴桑北路九支巷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资金)”、“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市场化费用”、“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城乡垃圾运输和运转经费”等17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096.2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41.94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路灯电费支出及维修项目预算经费680万元,实际完成340.4875万元;通江大道(双瑞路至城门口段)绿化带改造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项目预算1100万元,实际完成843.9996万元;柴桑北路九支巷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项目预算55万元,实际完成48.38万元;公园北路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劵资金)项目预算383万元,实际完成356.2587万元;柴桑区2022年市政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项目预算539万元,实际完成118.52万元;泉塘巷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项目预算60万元,实际完成57.3651万元;垃圾分类、奖补、大件设备购置及建设和运转费项目预算800万元,实际完成131.9248万元;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维修、改造提升项目预算26000万元,实际支出4134.28万元;柴桑北路(新桥头至区一中)人行道改造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项目预算1400万元,实际完成908.6947万元;退垃圾处理费用企业所得税项目预算205.84万元,实际完成205.8323万元;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预算740.29万元,实际完成333.4323万元;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市场化费用项目预算109.5万元,实际完成50.63万元;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城乡垃圾运输和运转经费项目预算502.5万元,实际完成242.3544万元;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农村环卫保洁服务和奖补资金项目预算1143.9万元,实际完成515.6115万元;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城区环卫保洁服务费项目预算3097.3万元,实际完成1540.7799万元;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餐厨垃圾运输费项目预算188.25万元,实际完成93.3566万元;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养费项目预算220万元,实际完成216.2321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168.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41.94 万元,其他收入支出6497.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本部门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6.27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反映2022年度区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

本单位对2022年申报的17个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通过与业务部门及被补助单位进行座谈,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制度等资料,并审查核实项目申报、批复及实施、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拟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企业补助资格等相关数据进行了复核。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的方法,对产出、成本、效益、满意度四大类指标逐项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我们认为,2022年度17个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财政支出对推动我区经济增长、稳定就业、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项目绩效得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综合得分

评价结果

1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路灯电费支出及维修

83

2

通江大道(双瑞路至城门口段)绿化带改造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

87

3

柴桑北路九支巷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劵资金)

90.98

4

公园北路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资金)

92.27

5

柴桑区2022年市政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资金)

80.5

6

泉塘巷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第一批新增债资金)

94.8

7

垃圾分类、奖补、大件设备购置及建设和运转费

81.15

8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维修、改造提升

82.5

9

柴桑北路(新桥头至区一中)人行道改造工程(2022年柴桑区第一批新增债资金)

93.92

10

退垃圾处理费用企业所得税

100

11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

94.8

12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市场化费用

100

13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城乡垃圾运输和运转经费

100

14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农村环卫保洁服务和奖补资金

90.3

15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城区环卫保洁服务费

94.24

16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餐厨垃圾运输费

87.91

17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养费

98

平均得分为91.26分,评价结果为“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泉塘巷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第一批新增债资金)”、“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养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泉塘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泉塘巷改造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柴发改投资字【2021】9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项目资金60万元,用于泉塘巷改造提升工程。

2、项目绩效目标:道路平整、雨水、污水排放顺畅、市民出行安全、优化城市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下达指标金额60万元,资金使用率95.61%,自评17.8分。

2、绩效评价过程、

资金情况:下达泉塘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60万元,执行57.37万元,执行率95.61%。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区泉塘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资金60 万元,已支付57.37万元,完成率达95.61%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实际对此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资金实行率达到95.61%,得分94.8分。



园林绿化管养费项目自评报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根据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下达我区项目资金220万元,用于园林绿化管养费。

2、项目绩效目标:绿化率增加,市民休闲有出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下达指标金额220万元,资金使用率98.29%,自评20分。

2、绩效评价过程、

资金情况:下达园林绿化管养费项目220万元,执行216.23万元,执行率98.29%。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区园林绿化管养费项目资金220万元,已支付216.23万元,完成率达98.29%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实际对此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资金实行率达到86.61%,得分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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