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2-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76111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柴办字〔2019〕1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柴办字〔2019〕53号),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相关的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市容、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城区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地、施工场地以及城区水域、绿地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维护城区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负责城区环卫保洁市场一体化的招投标,组织对市场化服务的考核。负责城区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城区桥梁上架设管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城区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制定城区规划区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城区维护费预算。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四)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及信息管理。负责城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及绿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参与审核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及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负责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方案审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的养护及市场化养护监管工作。
(五)负责城区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统筹城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区人行道停车泊位,优化城区交通。
(七)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专项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场地或设施使用权。
(八)负责区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依托区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九)负责拟订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协调城区及周边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等临街金属切割(加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区防灾减灾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负责城区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综合设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改革的要求,区城市管理局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切实遵循城区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区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2.推进市场化管养。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股)
1.负责局机关行政和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和接待、扶贫帮扶、公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行政例会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来信来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会计报表的编报、审核、汇总及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本级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非税收入征缴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各项工资福利发放及“五险一金”、职业年金的代扣和缴费等工作;承担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设备和执法队伍装备的计划、购置、更新工作。
3.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服务、证照发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再造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各类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全区全面实施;承办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重要法律文书的审查把关等工作;负责城管系统普法和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政务公开和局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宣传媒体的管理、建设及安全,负责收集、整理网络信息;负责舆情应对和组织协调媒体宣传。负责机关工作效率、效能、局属单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股室负责人:虞建斌 电话:0792-6817211
(二)城市建设管理股
负责城区违法违规建设的监管和查处;负责对渣(余)土运输公司进行审核、考评,对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核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负责制定户外广告设置和户外招牌设置审批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监督管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公安交管部门协调对接,建立并维护统一的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城区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的规划设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股室负责人:范光军 电话:0792-6817211
(三)市容环卫管理股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负责对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协调、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落实环境卫生辖区管理责任制;拟订并监督执行有关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协调全区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重大环境卫生质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环境卫生市场化准入许可及招投标工作;核定城区道路保洁等级;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垃圾分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执法大队对渣(余)土、建筑垃圾等运输过程的规范管理。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股室负责人:聂本林 电话:0792-6817211
(四)市政园林管理股
负责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市政园林方面的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管养标准,负责对市政、园林项目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会同有关股室拟订城区市政、园林建设资金初步计划。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股室负责人:叶珍炉 电话:0792-6817211
办公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樟树岭路2号
二楼:城市建设管理股、市容环卫管理股
三楼: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股)
四楼:市政园林管理股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冬季 9:00-12:00,13:30-17:30
夏季 9:00-12:00,13:30-18:00
联系电话:0792-6817211
电子邮箱:jjxcgj2007@163.com
单位负责人:蔡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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