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3314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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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A1)
九柴城案字(2022)第08号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朱巨军、喻亮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区二中门口摊贩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城乡规划,统筹考虑安全、市容、交通、环保等方面的因素,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确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摊贩经营地点和时段,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在前款规定的区域外,根据食品小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在不影响安全、市容、交通、环保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划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小摊贩经营。”
就区二中所处地段,我局组织执法中队进行了现场查勘和调研。由于沿河南路周边道路窄,上学、放学人流大,如在该路段设置临时便民店,将对安全、市容、交通、环保等方面均造成一定影响,因而该地段不适宜设置临时便民点。
目前,我局每天均安排市容中队执法队员在上学、放学期间定点值守,对乱摆乱放的占道经营现象说服教育。针对屡教不改的摊户进行依法暂扣售买物品,并依法处罚以惩为戒。2022年1-5月份,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5次以及中队组织每月不少于10次的加班巡查,暂扣三轮车7台次、手提箱、泡沫箱30余个,组织清理路面油污3次,较好的维护了学校周边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规划、市场监管、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有关单位依职责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维护好校园周边环境。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年6月21日
签发领导:汤波
联系人及电话:周电鹏 0792—6817211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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