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249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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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A1)
九柴城议字(2024)第01号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魏芬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一直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之一,对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对您提出的3点建议现回复复如下:
按照《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二十个文件的通知》(九环委办字〔2022〕144号)文件精神,由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各自职能贯彻落实。
区市监局负责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源头管控。在申请办理餐饮经营类市场主体登记时,对其经营场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对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申请依法不予登记办理并告知相关责任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时对申请单位或个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并签署好大气污染防治承诺书。
区城管局负责加强餐饮污染防治日常管理。督促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好油烟污染防治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经国家认证、与其经营规模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油烟污染物应通过排气系统收集,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配套的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油烟净化设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设备,鼓励服务单位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餐饮油烟排放日常监测。定期对餐饮服务企业、重点区域和路段的油烟排放进行监测,对数据异常、油烟浓度超标的情况进行核查;推动建立全域餐饮油烟排放智能化在线监测系统,对餐饮油烟企业油烟排放浓度、净化器运行状态、风机运行状态等指标实现在线监控,实现油烟监管智慧化、数字化。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签发领导:蔡锦波
联系人及电话:周电鹏 0972-6817211
抄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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