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225560

九江市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8-20 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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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单位整体依法履职效益,强化单位支出责任,促进单位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柴桑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柴财绩〔2020〕6号)的要求,现将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隶属柴桑区政府,区政府工作部门,为

正科级,单位负责人:胡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421MB1687502Q,单位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沿河南路232号。

2、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股(财务股)、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褒扬股)、拥军优抚和军转安置股(退役士兵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核定人员编制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人。

3、单位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制定我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为395.2万元(含单位组建时民政局移交资金144.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7.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83万元。

本部门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扶贫、村建帮扶等方面。

2、退役安置: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退役士兵培训生活费等。

3、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主要用于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公墓的建设规划与管理维护。

4、拥军优抚: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工作。

5、其他工作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基本支出共119.33万元,占总支出5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2万元。

(二)专项支出

本单位2019年专项收入共268.78万元,专项支出共97.91万元,占总支出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拥军优抚、退役安置、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等方面。

为做好优抚资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等工作,我局严格规范相关专项资金管理。由区人武部、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名单,我局业务股核实人员信息,并制定花名册。资金由中央、省级及区本级配套,拨入至我局账户,我局严格按照省、区级资金发放标准制定方案,及时、足额将相关专项资金发放到位。

三、单位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城乡,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单位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柴财绩〔2020〕6号);

(3)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单位预、决算报表,财务资料、会计报表等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过程

1、前期安排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柴桑区财绩效〔2020〕6号文件精神拟定了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定的实施方案,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开

展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收集基础数据。按照要求详细查阅并收集本单位预决算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并就单位自评报告情况与单位相关业务人员深入调研。

3、分析评价  我局财务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对我局的各项管理工作、投入与产出进行对比,分析我局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单位履职效果等,并与我局业务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核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局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

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四、单位预算概况、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履职情况

(一)单位收支情况及预算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本单位预算收入为155.69万元,年末完成预算收入395.2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当年安排240.34万元,其他收入154.86万元。全年完成预算支出21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119.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2万元;专项资金支出共97.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退役士兵培训生活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工作。本单位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万元。  2019年预算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预算完成率253.84 %,本单位于2019年5月成立,预算执行进度率分别为120%(9月末)、139.53%(12月末)。(二)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对于预算支出的管理,本单位严格执行《九江市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及程序、资产购置与管理,开展项目支出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进一步做好压缩般性支出工作,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财力用于保障民生支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基本符合预算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和完善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重大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三)单位年度履职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全力做好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稳控,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协调,推进双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开展教育培训,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任务。

五、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预算编制情况分析(本项共20分,得分19分):

1、单位预算编制完整性5分,本项得分5分。

2、单位预算编制准确性5分,本项得分5分。

本部门预算编制科目未发现明显差错,专项业务费细化、分类准确,未发现明显错报。3、单位预算编制时效性2分,本项得分2分。按单位预算编制手册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未迟报。4、年初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编报4分,本项得分4分。

按照预算法和财政局的要求编报了单位年度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未发现明显编制不合理情况。

5、年初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2分,本项得分2分。

项目有编报绩效目标。本项得分2分。6、年中追加预算绩效目标编报2分,本项得分2分。

本年度5月预算追加项目有编报绩效目标。本项得分2分。(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本项共50分,得分38分):

1、单位预算完成率10分,本项得分5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完成率5分,此小项得分5分。

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19.33万元,收入决算数为126.41万元。119.33/126.41*100%=94.4%,得5分。(2)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5分,此小项得分0分。

项目支出决算数97.91万元,收入决算数为268.78万元。97.91/268.77*100%=36.4%; 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过低,另决算报表金额填报不准,此项不得分。2、预算执行进度率10分,本项得分8分。本单位于2019年5月成立,截止9月、12月支出金额分别为、93.52万、217.24万,2019年度支出预算数为155.69万。9月末实际支出进度为120%,12月末139.5%。由于2019年5月本单位才成立,因此无法按全年执行进度执行,考虑到特殊性,本小项得分8分。

3、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控制率共10分,本项得分5分。

其中:

(1)结转结余率共5分,此小项目得0分,本单位2019年度本年末结转结余数为177.95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收入数395.19万元,财政结转结余率45%,结转结余率大于15%,得0分;(2)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变动率共5分,此小项得分5分。本单位2019年度本年结转结余数为177.95万元,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8年度无结转结余数,因此此小项得分5分。4、公用经费控制率共6分,本项得分6分。

本单位2019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决算金额69.75万元,年初公用经费预算金额8.9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77.67%。由于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增单位,年初预算时单位人员尚未全部到位,因此此项不扣分,得6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本项得分8分。

2019我局“三公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决算金额1.3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45.49%。由于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增单位,年初预算时单位人员尚未全部到位,因此此项不扣分,得8分。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6分,本项得分6分。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增单位,政府暂未拨付单位开办费,因此政府采购暂未支付。(三)预算管理情况分析(本项共20分,得分20分)。

1、预决算信息公开5分,本项得分5分。  根据区政府、区财政局要求,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绩效管理等进行公开。本单位在柴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了2019 年度预算信息,未出现迟延公开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5分,此小项得分5分。2、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共5分,本项得分5分。  我局核定编制数16人,2019年度在编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3人,事业编10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81%,根据公式得分5分。3、资金使用管理共5分,本项得分5分。  我局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5分。4、资产管理共5分,本项得分5分。其中:(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管理安全性2分,此小项得分2分,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2)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此小项目得分3分.(四)履职效果情况分析(本项10分,得分9分)

(1)政治效益2.5分。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要节点期间,我局对重点人员建立稳控台账,全年接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300件次,未发生一起越级赴省赴京群体访事件;积极协调,推动双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得分2.5分(2)社会效益2.5分。我区2019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115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23人已于年底全部安置完成,安置率和满意度均达100%;我局积极与人社局协调,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进退役军人就业。体现了地方人民政府爱军拥军的优良传统、对国防建设的支持以及对进一步团结巩固军政军民关系,营造浓厚的双拥环境,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让义务兵安心部队服役,促进城乡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得分2.5分(3)经济效益2.5分。我局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优待工作,2019年全年共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94.6万元;为547名重点优抚对象购买城乡医保参保费13.67万元,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2000万余元;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对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投入16.5万元进行维修维护。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医疗保障等资金的发放,有效地解决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资金困难的问题、提高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能力。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得分2.5分

(4)满意度2.5分,2019年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满意度调查评分为87.6分,在85%-95%之间,此小项得分1.5分。

六、绩效评价结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 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 履行了单位各项职责,达到了年初

绩效目标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优抚对象有增减,因此造成项目绩效目标数据只能预估,存在无法明确量化的情况。2、因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人员尚未全部到位,年初预算时,公用经费及其他收入只能预估,造成预决算数据有较大偏差。

2、资金执行进度率偏低,特别是固定资产采购,由于区政府暂未拨付足够的单位开办费,单位经费有限,导致固定资产不能及时结账。

八、整改措施或建议

1、及时核减优抚对象,以便于项目绩效目标数据预估的准确率。

2、完整编制预算,单位预算收入不漏项,避免预决算数据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3、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应同预算口径保持一致, 分类核算填报。4、年初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表认真负责编报,财务股牵头,业务股配合共同把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表填好,使之合格,年终决算便于依据绩效目标指标表考核项目执行情况。5、收入与支出匹配,按需申请资金,不占用过多的沉淀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保持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6、我局将加强预算管理,积极与财政沟通,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柴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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