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6-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910138

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6-05 15:02 来源: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2020年民政部门预算

单位名称(盖章):柴桑区民政局

报送日期:2020年5月28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杨斌经办人(签章):范丽红

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民政部门主要职能
  2. 民政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3.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说明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5.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8.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预算公开表

  1. 民政部门收支总表
  2. 民政部门收入总表
  3. 民政部门支出总表
  4. 民政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
  9. 政府采购预算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部门概况

  1. 民政部门主要职责

柴桑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九让县委、九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端方案)的通知》(县党发(2018号)精神保留九江县民政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民政工作政策、法规;草拟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指导社会救济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 指导协调慈善总会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工作;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乡大期救助工作,以及对年度救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五) 指导村(居)民委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实施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团及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

(七)负责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负责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八)承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九) 指导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负责收养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老年人、福利企业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政策;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指导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指导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二)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乡(镇) 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毗邻县(市、区)边界线的勒定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

(十四)承担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报批;负责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工作。

(十五) 推进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感者队伍建设,探索和开展本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制。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民政部门基本情况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二级单位福利院。编制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39人,包括行政人员16人,全部事业人员23人,离退休1人。第二部分  2020年民政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计675.44万元,较上年下降11.9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28万元,较上年下降10.5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4.28万元,较上年下降10.5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其他收入(房租收入)41.16万元,较上年下降8.53%,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分部门情况:①民政局收入预算总计550.96万元,较上年下降9.3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②福利院收入预算总计124.48万元,较上年下降19.5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3.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675.44万元,较上年下降11.9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其中:①基本支出675.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2.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60万元。②项目支出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82.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6.60 %;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2.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9.03 %、其他资本性支出11.60万元。分部门情况:①民政局支出预算总计550.96万元,较上年下降9.3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②福利院支出预算总计124.48万元,较上年下降19.57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4.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75.44万元,较上年下降11.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82.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6.60 %;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2.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9.03 %、其他资本性支出11.6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预算按机关运行经费64.67万元,较上年下降19.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5万元,较上年下降19.0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万元,较上年(下降)19.2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0万元,较上年下降77.25%,减少开支。分项目情况是:采购货物预算11.6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918.14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99.46万元,固定资产799.33 万元,在建工程0   万元,无形资产0  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 755.86万元,汽车3 辆 53.35 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 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 108.93 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13.54 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231.6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5.70 万元,固定资产860.04万元,在建工程0   万元,无形资产0 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755.86万元,汽车 1 辆22.59 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1.59万元。本年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144.0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09 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编制预算时,无重点项目编制。

第三部分   2020年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