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局机关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0-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36872
柴桑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
关联导读:
柴桑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财政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财政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本区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参与制定全区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区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分配办法,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负责区本级政府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乡的转移支付制度。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保障性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财政和民生工程保障支出
(八)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律、规章和准则;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办理财务集中支付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会计职称管理工作。
(九)参与研究全区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我区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监督全区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监督检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十ー)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有关涉农资金,监督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
(十ニ)制定全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区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四)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和成本等进行评估与审查。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
1.将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査职责划转至区审计局
2.将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査、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柴桑区财政局、柴桑区投资评审中心、柴桑区乡财政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64人,其中在职人员13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3807.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43.96万元,较2018年增加588万元,增长165.19 %;本年收入合计2863.1万元,较2018年减少192.91万元,下降6.31 %,主要原因是:1、本着节约原则,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使用上年结余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630.78万元,占91.89%;其他收入232.33万元,占8.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807.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454.37万元,较2018年增加986.37万元,增长39.97 %,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2019年度实行新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增加经费支出;3、增加了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52.69万元,较2018年减少591.27万元,下降62.64%,主要原因是:1、2019年度实行新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增加经费支出;2、增加了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出;增加部分当年没有纳入预算。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411.35万元,占99.62%;项目支出 13.02万元,占0.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9.29万元,决算数为345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4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9.66 万元,决算数为299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1%,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2019年度实行新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增加经费支出;3、增加了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出;4、增加部分当年没有纳入预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181.4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82.84万元,较2018年增加132.22 万元,增长9.1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66.82万元,较2018年增加526.34 万元,增长154.59 %,主要原因是:1、2019年度实行新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增加经费支出; 2、增加了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及福利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5.92万元,较2018年增加423.11万元,增长181.7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奖励金等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75.87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24.52万元,增长47.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政府财务会计软件支出及办公设备更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数为1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9.1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62万元,下降18.77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9万元,决算数为 1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62万元,下降18.77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没有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没有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6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16万元,增长66.69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2019年度实行新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增加经费支出、增加了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主要是基本,没有项目支出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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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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