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6-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259730

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落实减租政策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6-23 10: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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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贯彻落实区政府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减免租金政策的解读

一、减免租金政策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1〕8号)文件,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1年上半年1个月租金。

二、政策解读

(一)减免租金政策起止时间免除2021年上半年1个月租金,政策申请截至2021年8月31日。上半年不满一个月租金的按实际承租天数减免,上半年超过一个月租金的按1个月减免。

(二)减免租金政策所指对象。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业范围和小微企业标准根据相关要求确定。

(三)减免租金操作流程。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向出租国有房屋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纳入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由出租国有房屋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其审核批准,同时报区融成国资公司备案;未纳入统一经营管理的出租国有房屋的改制企业剩余资产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报区国资局备案。

经批准,符合减免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落实减免政策:

1.本年度已缴交租金的,采取返还形式减免1个月租金。在申请截止日前,通过补充协议形式落实减免政策,同时将减免的租金以银行转账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对于租金上年度已缴,合同本年不到期减免租金的,在本年收取下一年度租金时减免1个月租金。减免政策在申请截止日前,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落实到承租人。

3.对于租金上年度已缴,合同本年到期减免租金的。在原合同基础上延展1个月的租期,延展的1个月租期予以免收租金,体现出免除2021年下半年1个月的租金。减免政策在申请截止日前,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落实到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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