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42681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11-11 11:37 来源: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柴财议字(2020)第1号

高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理顺赤湖管理处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赤湖管理处财政体制的问题,一直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政府也非常重视。

关于赤湖管理处与区级财政体制的问题,赤湖管理处自从划归地方管理后,一直属于区级派出事业管理单位,参照乡镇级管理,享受乡镇级财政体制优惠政策和预算安排政策。财政体制方面,按税收征管权限和招商引资政策,乡镇级税收全部划给地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预算安排方面,按照区预算安排标准,人员经费(含 五险一金)由区财政全额安排到位,上级转移支付全部留给地方。赤湖管理处与新洲垦殖场、岷山林场政策一样,上级农垦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留给当地,上划基数按2016年人员统发工资基数50%上划到区本级。2020年赤湖管理局预算经费总额305万元,其中:统发工资139万元,五险一金54万元,奖金7万元,税改转移支付105万元,上解基数82万元。同时,建议赤湖管理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财政税收征管,增强乡镇经济活力。

今后,随着我区财力不断好转,区财政将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对这方面的投入。

谢谢您对我区财政事业的关心!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宋桢 13576229395

抄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区政府办督查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