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42687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11-11 11: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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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柴财议字(2020)第2号

梅炼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帮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及时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的回复。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赣财基字〔2019〕49号)和《关于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的通知》(赣财基字〔2019〕14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开始将对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目前区财政局、教体局正在核对人数和进行资金测算,待区政府批复后将及时发放。

2.关于“社保缴费‘免、减、缓’”的回复。

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幼儿园属于民办非私营单位,执行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我区使用的是省级统一系统,由省里统一调整系统,我区坚决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社保政策,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3.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的回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精神,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提供担保贷款,具体操作及申报可以咨询柴桑区就业局。

4.关于“安排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和拨付合作办园幼儿园补贴款”的回复。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已对合作办园的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人数核查,目前正在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

今后,随着我区财力不断好转,区财政将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对教育方面的投入。

谢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和财政事业的关心!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宋桢 13576229395

抄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区政府办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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