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1072

柴桑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1 11: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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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柴桑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柴桑区财政局(地址:庐山北路186号,联系电话:0792-6812146,邮箱:681214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柴桑区财政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内容:
    1.部门信息。包括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
    2.法规文件。包括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财政资金。依法公开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报告、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政府债务等相关内容。
    4.部门动态。包括重要会议活动、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
    5.社会公益领域。优化财政信息栏目,及时更新“减税降费”、“直达资金”等专题板块,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6.公共服务。发布财政政策解读材料,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信息以外的本单位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2023年,柴桑区财政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59条。
   (二)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组配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发布机构: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信息来源:信息发布渠道。
    6.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7.主题分类:按年度报告、政策文件、回应关切、机构概况、领导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主题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
    (三)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发布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政务动态信息及时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积极回应,及时回复。2023年,收到1条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件,在规定时间并依法依规按照申请人指定渠道进行公开。2023年没有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中国柴桑网,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并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一是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信息较少且形式单一;三是未开展面向公众的意见征集和主动回应信息发布较少等方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夯实能力基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二是下一步探索以新闻媒体解读、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展现,加强政策解读多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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