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53508
柴桑区发改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关联导读:
柴桑区发改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柴桑区发改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柴桑区发改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本区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参与制定全区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
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区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分配办法,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乡的转移支付制度。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政府采购工作并监督管理。
(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六)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财政和民生工程保障支出。
(九)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律、规章和准则;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办理财务集中支付工作;
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会计职称管理工作。
(十)参与研究全区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
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我区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ー)监督全区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
工作,管理有关涉农资金,监督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
(十三)制定全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
全区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7人,自收自支6人,退休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900.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2.98万元,较2018年增加348.63万元,增长63.20%;本年收入合计777.26万元,较2018年增加489.38万元,增长169.2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最美岸线政府性基金189.85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61.83万元,占59.42%;其他收入125.59万元,占16.1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900.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93.72万元,较2018年增加242.1万元,增长43.8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最美岸线政府性基金189.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52万元,较2018年减少16.46万元,下降13.38%,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最美岸线项目,年末结转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93.72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1.68万元,决算数为65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7.63万元,决算数为4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万元,决算数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85万元,决算数为18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9.03万元,较2018年增加145.07 万元,增长83.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47万元,较2018年减少56.14万元,下降63.36 %,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经费使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69万元,较2018年增加50.63万元,增长229.5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费用奖励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94万元,较2018年减少1.32万元,下降40.6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0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45万元,62.54 %,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经费使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万元。(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参加了车改,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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