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23902

柴桑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7: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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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办《关于编制和发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柴桑区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柴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柴桑区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柴桑区沙河街镇冷水东路12号,邮编332100;电话:0790-6812157,电子信箱:jjxg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柴桑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通过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并以柴桑区政府网站、柴桑区公安局“平安柴桑”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主动为民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成立由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网站运行管理的贯彻落实和工作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督导、内容更新、维护等具体工作,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信息发布、更新,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协调、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二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三是全面开展业务培训。针对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数据统计、目录报备等,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柴桑区公安局在2020年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民生事项、办事指南等。在《柴桑区网上公安局》上主动公开的有警情通报、警方提示、警民互动、办事服务、公安常识、法律法规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柴桑区政府门户网站、江西公安APP和“平安柴桑”微信公众号。

2、新闻媒体。与柴桑区电视台、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合作发布。

3、其它公开方式。利用警民恳谈、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安全宣传周、“开门评警”活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电子显示屏发布便民、防范等警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度,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1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工作动态22条、行政法规10条。通过江西公安APP平台办件8683件。在窗口单位以公开栏、公开墙、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公安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通过“110宣传日”、警民恳谈会、警民相约警务室等系列活动公开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46

4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8

429.6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率不高;三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占全年文件比例有待提高;四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直各部门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率。四是加大解读力度。在局直各部门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柴桑区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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