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国土空间与区域发展规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7-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3749

【转】《九江市柴桑区贤母园片区(XMY02单元B、C街坊)详细规划》公示(公众意见征询)

发布日期: 2026-07-20 18: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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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柴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立足城市建设发展,优化城市结构,指导贤母园片区的建设,特制定本次详细规划修编。为更好地落实本次规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18日

公示方式: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bnr.jiujiang.gov.cn/)

公示单位: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地    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482号

邮    编:332000

电    话:0792-8157318

邮    箱:jjskjgh@163.com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批审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九江市柴桑区贤母园片区(XMY02单元B、C街坊)详细规划》公示内容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7月20日


《九江市柴桑区贤母园片区(XMY02单元B、C街坊)详细规划》

公示内容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柴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要求,立足城市建设发展,结合城市更新,强化规划调控作用,整合城市用地,优化城市结构,满足规划管理需求,更好地指导贤母园片区的建设,特制定本次详细规划修编。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柴桑北路,南至庐山北路,东起渊明大道,西至庐山西路,总用地面积201.83ha,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5.60ha,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30.93ha。

三、目标定位

本片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山水为基底、以贤母文化为灵魂、以历史文脉为特色,打造集文化传承、生态休闲、特色服务配套与宜居生活为一体的综合片区。

四、空间结构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规划结构为“一心、一带、二区”。

一心:中华贤母园。

二带:沙河文化景观带以及依托七支巷道——贤母路形成的景观带。

二区:沙河南北两侧的两个居住综合生活区。

五、用地与人口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01.8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30.93公顷。人口规模为1.7万人。

六、土地利用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内居住用地面积57.4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43.86%。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57.18ha;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5ha。

城镇开发边界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9.08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的6.94%。其中机关团体用地5.57公顷,文化用地1.75公顷,教育用地0.78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98公顷。

城镇开发边界内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8.9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6.84%。

城镇开发边界内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5.9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19.84%。

城镇开发边界内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1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0.87%。

城镇开发边界内绿地与开放空间用地面积22.9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17.56%。

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混合用地5.36ha,占城镇开发边界的4.09%。规划在七支巷两侧安排商业与居住的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3.48ha;在中华贤母园南侧安排商业与文化的混合用地,用地面积1.43ha;在庐山东路以北,设置商业与体育的混合用地,用地面积规划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共0.46ha

七、综合交通规划

1.道路网结构

规划区主干路网呈“二横二纵”的框架结构,二横为渊明大道、庐山西路,二纵为柴桑南路与庐山北路,城市道路网密度为5.75km/k㎡。

2.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道路形成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巷道四级道路系统。

主干路: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6—45m,主要采用一、三块板的断面形式。

次干路: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36m,断面主要采用一块板、二块板断面形式。

支路: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15m,主要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

巷道:巷道主要为现状道路,红线宽度4—7m,用于保障地块内部的消防安全,可不按城市道路进行管控,巷道两侧地块出让时,巷道可取消。

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柴桑区农业农村局、柴桑区卫生局、柴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柴桑区交通运政等机关团体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柴桑区老年宫、柴桑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在颐河园小区以南规划新增1处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柴桑区教师进修学校,柴桑区中心幼儿园。

规划保留现状的柴桑区疾控中心、柴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柴桑区妇幼保健院用地。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居住用地或商业用地布置。。

九、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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