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10-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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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1-10-2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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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编制说明

一、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

(一)编制依据

1、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九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加快矿业经济发展的决定》、《九江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矿产资源整合专项行动方案》等。

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依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成果技术要求》进行。

2、相关规划依据

西省和九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九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九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及九江县城镇体系、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等 “十一五”规划。

3、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依据

地勘单位有关我县矿产资源勘查资料,县2007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年报和开发利用现状。

(二)编制原则

本次规划主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突出重点加快优势矿业产业发展原则、科技创新原则、市场导向原则、效益统筹环境优先原则和依法办矿治矿原则。

(三)编制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总要求,建设以城门山铜银硫矿整体规模开发为龙头、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为重点的矿产工业体系,注重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提高我县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2、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省、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精神,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心,充分利用我县矿产资源优势,加大矿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实现矿业经济总量增加和运行质量提高,变矿产资源大县为矿业经济强县。

二、规划组成、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规划组成

主要由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附图和规划附件四部分组成。

1、规划文本

共九章。包括:总则、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规划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利用县外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及附则。

2、规划附表

共17份。包括:矿产资源储量表、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探矿权现状表、采矿权现状表、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预测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表、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矿产品生产基地与深加工基地规划表、矿产资源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表、九江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规划表

3、规划附图

共7张。包括:矿产资源分布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分区图、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图、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4、规划附件

包括:编制说明和研究专题2份。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主要内容简介

规划目标是核心内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规划的重点。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鼓励勘查国家急缺和我县具有找矿前景的铜、钼、铅、锌、金、银、硫等矿产,鼓励勘查我县水泥生产急需的石灰岩矿产,鼓励勘查工作程度低且市场急需的地热、高铝矿物原料、新型墙体材料等非金属矿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对我县贫困边远且具有资源潜力的地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鼓励开展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和农业地质等勘查。

矿产勘查以城门山—丁家山为重点勘查区,以铜、钼、金、银为主攻目标,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加强中部和南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规划近期全县共划分1个重点、1个鼓励和4个禁止勘查规划区,设置普查勘查规划区块11处,勘探规划区块1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鼓励开采铜、金、银、铅、锌、钼、水泥用灰岩、制砖用页岩、矿泉水、地热等矿产,禁止开采耕地区砖瓦用粘土及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禁止开采的其他矿种,限制开采国家和省政府规定限制开采的矿种,鼓励、禁止、限制开采矿种之外的其他矿种,为允许开采矿种。

规划近期全县共划分1个重点、3个鼓励、4个禁止和1个限制开采规划区及2个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规划区;除现有开采矿区外,新设开采规划区块4处,设置预留开采区块5个和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开采规划区块2处;重点建设城门山铜银硫、丁家山铜金硫、涌泉—新塘水泥用灰岩与建筑用石料和新合—狮子熔剂用灰岩与建筑用石料共4矿产品生产基地源达水泥有限公司矿产品深加工基地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总体要求:

(1)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

(2)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增强全社会矿山环境保护意识。

(3)查清矿山环境现状,建立矿山环境监测网点和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

(4)矿山环境问题大多数得以解决,重点地区的矿山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县矿山环境状况具有明显改善。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指标(约束性):

规划近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50%。其中土地复垦率25%,尾砂库治理率88%,排土场治理率60%,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率60%,采空区隐患消除率60%,水土污染治理率40%,水土流失治理率55%。

矿山“三废”排放达标规划指标(约束性)

规划期内矿山“三废”排放达标率均应达到100%。其中废水循环利用率2010年应达到70%,2015年达到80%,2020年达到90%。

矿山固体废渣治理与综合利用规划指标(预期性)

2010年废渣综合利用率15%,废石利用率20%,尾砂利用率6%;2015年废渣综合利用率20%,废石利用率30%,尾砂利用率10%;2020年废渣综合利用率30%,废石利用率40%,尾砂利用率15%。

矿山不同服务期规划指标控制要求

矿山服务早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不低于30%,矿山“三废”综合达标率100%;

矿山服务中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不低于60%,矿山“三废”综合达标率100%;

矿山服务后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和矿山“三废”综合达标率均为100%;

停采矿山按矿山服务后期指标控制。

规划近期全县共划分2个重点预防规划区、4个重点治理规划区、6个一般治理规划区,并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安排具有广泛影响的城门山和丁家山2个重点矿区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和重点工程。

2、规划特点

规划体现了客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统一性、可操作性及地方特色。

1)客观性:规划编制是在对县情、矿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体现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了本县铜、金、银、硫和石灰岩矿产资源优势,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

2)战略性:具体表现在正确处理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资源管理与矿产品市场需求关系,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具体目标,依据矿产资源特点提出了建设重点矿产品生产基地和矿产品深加工基地,体现了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的精神。

3)政策性:规划处处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全面、具体地贯彻了全国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精神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求,保持了规划与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相统一。

4)统一性:规划始终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展开,自始至终贯彻了省、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是对省、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是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矿业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保持了与省、市级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相关行业“十一五”规划的高度统一。

5)可操作性:规划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指导思想明晰,工作程序规范,文字简练,图件美观,表格齐全,措施得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6)地方特色:规划针对我县位处九江市城郊、交通发达、具有铜、硫和石灰岩矿产资源优势的特点,提出了建设城门山省级铜硫工业基地和涌泉—狮子石灰岩矿业经济带的观点,体现了我县的地方特色。

四、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促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范有序进行,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建设以城门山铜银硫矿整体规模开发为龙头、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为重点的矿产工业体系;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建立高效有力的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实现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的科学规范管理。

(二)近期目标(2008~2010年)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完成县域范围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873.33km2

(2)完成马回岭幅1/5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面积km2

(3)新设探矿权投放数量达10个以上,平均每年投放4~5个;新发现中小型铜金等矿产地2~3处,新增资源量铜15~20万吨,金3~5吨。

(4)探明铜、钼、铅、锌、金、银、硫等大型综合矿产地1处,预计探明资源储量:铜134万吨、钼7万吨、金28吨、银2700吨、铅25万吨、锌48万吨、硫2600万吨;探明中型水泥用灰岩矿产地1处,预计提交资源量1000万吨。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固体矿产矿石生产总量控制在530万吨以内,其中金属矿石310万吨,非金属矿石220万吨;主要矿产品产量铜精矿达到5万吨,硫精矿30万吨,成品金30千克,银金属100吨,水泥100万吨,建筑用石料88万吨;矿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其中采选业13亿元,矿产品深加工2亿元。

(2)建设4个矿产品生产基地和1个矿产品深加工基地重点建设城门山铜、银、硫矿产品生产基地和源达水泥有限公司矿产品深加工基地将城门山打造成全省具有重要影响的铜、银、硫矿产品基地。

(3)通过整合,全县矿山数量控制在60个以内。不断优化矿山规模和数量结构及空间布局,促进大、中、小矿协调发展。

(4)主要矿产开采回采率指标:铜矿露采98~99%、坑采75%;金矿露采90%、坑采78~80%;银矿80%。选矿回收率:铜矿78%、金、银矿75%。共伴生组分综合回收率:大中型矿山50%,小型矿山30%。

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45%以上,矿山废渣排放总量控制在600万吨以内,达标排放率100%,综合利用率20%;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300万吨以内,达标排放率80%,循环利用率70%;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在5000万m3以内,达标排放率70%;矿山土地复垦面积100公顷,复垦率35%,复绿率50%;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率65%。

4矿产资源管理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矿山环境治理与规划执行情况监测网络系统;禁止无证勘查、开采和无序开发矿产资源;全面推行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有偿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依法办矿,强化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管理水平。

(三)中期目标(2011~2015年)

继续开展各种基础性地质工作,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信息成果和降低勘查风险。加强铜、钼、金、银、铅、锌、硫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新设探矿权数量每年达到2个以上,努力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固体矿石生产总量控制在550万吨以内,其中金属矿产320万吨,非金属矿产230万吨;主要矿产品产量铜精矿达到5.5万吨,硫精矿35万吨,成品金40千克,银金属120吨,水泥100万吨,建筑用石料100万吨,砖瓦用页岩6万吨;矿业总产值达到18亿元,其中采选业15亿元,矿产品深加工3亿元;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比2010年提高1~2%,选矿回收率提高1%左右,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重点提高小型矿山的“三率”指标;进一步减少建筑用石料和砖瓦用粘土矿山数量,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60个左右;进一步完善矿产品生产基地和矿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铜、银和建材非金属矿产三大产业得到稳定发展。

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60%。其中“三废”全部达标排放,土地复垦率35%,土地还绿率60%,地质灾害治理率70%。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和矿业权市场规范有序,矿产资源宏观调控能力和矿政管理服务能力强势高效。

(四)远景目标(2016~2020年)

完成重点成矿远景区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供若干处可供现有大中型矿山接替开发的资源基地。

矿业总产值超过20亿元,矿业开发方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和产业升级形成规模,铜、银和建材非金属三大矿业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显著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灾害明显下降,实现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得到有效落实,矿山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矿业开发向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与保护全面纳入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轨道。

(五)主要任务

1、加强地质找矿,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和和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等地质工作,全面提高地质调查研究工作程度,提高地质资料的服务功能和水平;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与矿产资源深部找矿与重要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开展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努力实现具有宏观影响的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科学发展矿业,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产业升级发展。优化矿业的区域布局;促进开发规模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调整和优化;节约利用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实施矿产资源领域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要求的布局合理、有序有偿、管理规范、利用高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及矿产品供给保障体系,保障我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建立新建矿山影响评估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加强现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与检查,严格控制“三废”排放,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实施一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探索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新机制、新模式。

4、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重要矿产的重点矿区实施资源整合,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引导和调控矿业生产要素向重点勘查开采和鼓励勘查开采规划区有序流动、向优势矿业企业集聚。以资源整合为基础,支持矿产资源产业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5、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完善矿产资源调控手段,提升矿政管理服务水平。

五、规划有关内容说明

(一)关于规划指标的设置

本规划的指标主要包括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指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资源利用率指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指标、勘查开发准入条件指标等,其中部分指标纳入约束性指标。

1、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包括基础地质调查指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评价指标、矿产勘查指标、探矿权投放指标等,其中1比25万区域地质调查、1比5万矿产地质调查、探矿权投放为约束性指标,其他如新发现矿产地、预期提交资源储量等为预期性指标。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包括总量调控指标、主要矿产品产量指标、矿业产值指标、矿山“三率”指标及最低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等,其中总量调控、矿山“三率”、最低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指标:包括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矿山“三废”排放与达标排放率、“三废”综合利用与循环利用率、土地复垦率、尾砂库和排土场治理率、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率、采空区隐患消除率、水土污染治理率、水土流失治理率等指标,其中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矿山“三废”排放与达标排放率、土地复垦率、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率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二)关于规划分区

本规划对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别进行了规划分区。矿产资源勘查为鼓励多找矿、找大矿而设置了1个重点和1个鼓励勘查规划区,县域其他地区除4个旅游风景区划为禁止勘查规划区外均为矿产资源允许勘查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充分发挥我县矿产资源优势,共划分1个重点和3个鼓励开采规划区,对新塘煤矿区则设置了限制开采的条件,4个旅游风景区则列为禁止开采规划区,为保护开采水泥用灰岩和熔剂用灰岩资源,设置了2个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开采规划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为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落到实处,划分了2个重点预防规划区、4个重点治理规划区和6个一般治理规划区,并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安排城门山和丁家山2个重点矿区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和重点工程。通过规划分区,进一步增强了矿业活动在空间上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明确了重点、鼓励、限制、禁止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及其管理措施。

(三)关于结构调整

矿业开发结构调整,包括规模结构调整、矿产品结构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四个方面。

——规模结构调整

煤矿:推行整体开采,规模小于6万吨/年的小矿禁止进入。

铜矿:扩大城门山铜矿产能,使其达到大型规模;列石山、丁家山和叶家垅三矿段的铜矿推行联合开采,靠大联强。

水泥用灰岩:支持源达水泥稳产增产。

建筑用石料:推进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减小矿山数量,扩大开采规模。支持规模大的优势矿山兼并整合小矿山,形成以大型矿山为骨干,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开发新格局。

——矿产品结构调整

金、银矿山不得向外销售精矿,而应生产成品金和银金属;建筑用石料根据市场和客户需要加工成不同块度和粒级的产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替代粘土实心砖;地热矿产应发展集沐浴、疗养、休闲及养殖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型企业。

——技术结构优化

引进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研究铜矿选矿新药剂组方,改进选矿工艺流程,提高铜精矿品位;加强城门山铜矿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高矿山综合利用水平;开展铜矿氧化矿石选矿技术研究,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水泥生产推广新型干法技术,淘汰立窑生产线;加强尾矿回收技术研究和综合利用研究,变废为宝。

——产业结构调整

按照“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的要求,加快铜、银、金和水泥用灰岩等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在首轮规划建设水泥和铜矿开发两大支柱矿业的基础上建成铜、银和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与深加工三大支柱产业。

六、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一)与第二轮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衔接

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贯彻落实了江西省和九江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在遵循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则的前提下,重点依据县情实际和矿产资源形势等进行编制。对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调查与评价、勘查与开发规划分区和布局,开发总量调控指标、“三率”指标、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指标等。对接方式一是参加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把会议精神及时落实到编制工作中。二是规划编制过程中确定的初步目标、指标等与省、市规划进行对接和细化。

(二)与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

《九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我县“十一五”发展的行动纲领,本规划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及矿山环境保护作出了统筹安排,是对县“十一五”规划相关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本规划在矿产资源勘查方面,着力做到先行和保障作用,努力增强矿产资源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为实现县“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加大整体开发城门山铜银硫矿产、加快矿业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围绕建设生态县的目标,对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占用土地恢复治理提出了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并进行规划分区。

(三)与县内相关规划的衔接

本次规划收集了县“十一五”城镇体系、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环境保护、交通等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与上述相关规划进行了很好的衔接,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规划分区和矿山环境保护等内容中均有具体体现。

七、规划编制程序

整个规划历经资料收集、野外调研、专题研究、文本和附图附表及说明书编制、征求意见、评审和报批七道程序,共分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09年2月10日~2月28日)

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编制小组,收集我县矿产资源信息和县内相关行业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

2、基础工作阶段(2009年3月1日~3月20日)

进行实地调查,开展专题研究,召开各类形式座谈会,完成编制方案、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写。

3、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及说明书编制阶段(2009年3月21日~5月31日)

在资料搜集、实地调查,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程序和技术要求,于5月10完成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及编制说明的编制任务,提交规划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与修改阶段(2009年5月11日~2009年6月30日)

1)县内征求意见与修改(2009年5月11日~2009年5月31日)

征求意见稿在县内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及时进行了补充、修改,于5月31日提交征求意见2稿。

2)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与修改(2009年6月1日~2009年6月30日)

征求意见2稿征求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专家意见后及时进行了补充、修改,于6月底提交初审稿。

5、规划审查、修改阶段

(1)县级评审(2009年7月上旬)

由县矿产资源规划领导小组主持,委托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邀请市局和县有关部门、主要矿山企业及地勘单位代表参加,以会审形式进行初审。

(2)市局预审(2009年7月中旬)

根据县级评审意见修改后由九江县国土资源局报九江市国土资源局预审,预审通过后则以九江县人民政府名誉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复,批复后由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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