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肖哲、范兰兰)
申请人肖哲、范兰兰因保管不善,将赣(2020)九江市柴桑区不动产权第001203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肖哲、范兰兰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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