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柴桑区马回岭镇红桥村一组农民集体)
申请人九江市柴桑区马回岭镇红桥村一组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九集有(2013)第10586号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申明
申明人:九江市柴桑区马回岭镇红桥村一组农民集体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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