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土地征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2-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7513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关于江西九江柴桑涌泉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5 13: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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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关于江西九江柴桑涌泉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柴桑区涌泉乡泉塘畈村、新塘乡富源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

(二)涉及权属单位:涌泉乡泉塘畈村七组农民集体、新塘乡富源村十三组农民集体(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4.7(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51218日至20251231日,柴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125日至20251218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同时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网址:https://www.chaisang.gov.cn

联系单位:涌泉乡人民政府、新塘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九江市柴桑区双瑞路涌泉乡政府

联系人员:费红景(涌泉乡)、刘春(新塘乡)

联系电话:费红景13807920167、刘春15270177982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九江柴桑涌泉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2025125



附件


江西九江柴桑涌泉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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