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3127

柴桑区自然资源分局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18 10: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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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A1

                       九自然资柴案字(2022)第3号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胡育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比邻瑞昌城区部分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1﹞4号)和《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21年度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九自然资字﹝2021﹞2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19年开始,由我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开展了港口街镇、新塘乡、涌泉乡等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港口街镇生机林村、新塘乡青山村、涌泉乡泉塘畈村试点村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根据2020年柴桑区村庄规划评估调查成果位于我区比邻瑞昌城区的港口街镇茶岭村、新塘乡四华村、涌泉乡跃进村村庄为应编类村庄,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柴桑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行动方案(审议稿)》(九自然资柴文﹝2022﹞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开展港口街镇、新塘乡、涌泉乡村庄规划编制和方案报批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乡村建设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实施、管理。

我们恳请您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对我区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加强联系,共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法,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贡献。

2022年718日


签发领导:吴园福

联系人及电话:黄细敏15107929680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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