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981

柴桑区自然资源分局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08 10:08 来源: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分类:(C1)

九自然资柴议字(2023)第1号


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64建议的答复

段光志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毗邻瑞昌城区的乡(镇)充分行使管辖权并加强边界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内容:我区港口、新塘、涌泉等乡镇与瑞昌城区接壤,受瑞昌城区发展辐射影响,通路架桥后,众多瑞昌山里人纷纷从当地村民手中私购土地违章建房,逐渐形成了成片化、规模化“买地落户”聚居的“村中村”现象,严重影响了乡村规划。尤其是靠近瑞昌城区的边界区域,由于缺乏监管,私搭乱建现象严重,如:港口街镇土巴楼、涌泉乡周家地、新塘乡四华村,三地的违章建房共3000余栋,建筑面积共约100万平方米,共占地约700亩,外来人口约3200余户共约1.4万人。

我区大量土地被占用,违章建房大量存在,居住人口众多,水电网等生活服务设施随意跨县区布设,用水用电和消防等生活生产安全隐患突显,社会矛盾日益增多,两地边界争议、相互“甩锅”、似管非管、管而不实的情况显现,给乡村建设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带来风险和困难。

建议:

1.相关部门要强化土地监管和审批流程,加大行政综合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章建房和私下土地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2.成立区级“边界规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制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举措和边界乡村(组)未来规划治理方案,边界乡村的涉外事务均提级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充分行使行政管辖权。

3.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要主动将外来人员和所涉的民生保障等一切事务纳入本地治理。明确事务属性和边界问题,防止将来因已既成事实而被动割地。

二、实际情况

上述反映的问题,港口、新塘、涌泉等乡镇与瑞昌城区接壤,违章建房,是因港口街镇土巴楼违法违规建房引起的,违规建房时间是发生2013年之前,2013年2月,县政府和港口街镇人民政府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惩前毖后、减少损失”的原则,对历史遗留问题已进行了处理。

对建议1的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七款“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规定,应由农业农村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查处工作。各乡(镇)执法大队应充分行使管理权,加大对农村农民建房工作日常巡察、管控力度,定期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查处,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各自然资源中心所积极配合。

对建议2的回复:成立“边界规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界乡村的涉外事务均提级管理”建议区政府协调有关乡(镇)、住建、公安、执法、民政及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按有关程序依法设立。

对建议3的回复:建议各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已建成涉外来人口的住宅小区管理,加强治安、消防、民政等方面管理,充分行使行政管辖权。

人大代表段光志同志所提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因涉及的土地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情况比较复杂,大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虽然经过市、县(区)多次提级整治,仍存在很多棘手问题,在今后的土地管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不断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我区边界农房管理,为维护我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3年9月6日


签发领导:吴园福

联系人及电话:黄玉洪 13879215121

抄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