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3317
【文字解读】《关于依法清理处置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九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柴桑区第二次党代会关于产业兴区的工作部署,引导和督促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依法处置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提高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工业园区土地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利用,有效促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助推经济提质增效,现结合我区工业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二、出台过程
(一)研究草拟。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研究草拟了《实施办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2022年1月7日,分别发函区委政法委、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信访局、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沙城电子科技创新中心、区沿江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区投资集团、区政府金融办、区消防大队、人民银行柴桑支行、区供电公司、区水务公司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对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办法》审议稿。
(三)合法性审查。
(四)提请审议。2022年1月10日,提请九江市柴桑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2年2月7日,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是指导思想。
二是工作目标。坚持“因企施策、积极稳妥,主动减量、盘活存量、引导增量”的思路,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协调推进”的办法,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律规定,力争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嫁接一批、收储一批、清理一批”等处置方式,对工业园区所有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进行全部清理。
三是工作步骤。分为摸底调查、分类处置、处置方式、协议签订四个步骤。“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是指因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能力的企业(项目)
四是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小组的责任分工。
五是工作要求,共1条。明确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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