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8-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1911

《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 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16 1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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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和省、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精准高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过程
     根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和省、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广泛征求各股室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      

    (四)提请审议。

    (五)正式印发。2022年8月16日,以区工信局名义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是服务专员配备要求

    二是服务专员服务内容。涉企诉求受理、惠企政策速递、助企资源对接、促企能力提升、护企权益保障。

    三是服务专员工作制度。联系走访制度、服务台账制度、问题办理制度、总结例会制度。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服务协同、提升服务能力、做好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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