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8-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1911
《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 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联导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和省、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精准高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过程
根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和省、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广泛征求各股室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
(四)提请审议。
(五)正式印发。2022年8月16日,以区工信局名义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是服务专员配备要求
二是服务专员服务内容。涉企诉求受理、惠企政策速递、助企资源对接、促企能力提升、护企权益保障。
三是服务专员工作制度。联系走访制度、服务台账制度、问题办理制度、总结例会制度。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服务协同、提升服务能力、做好宣传推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赣公网安备 36042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