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2-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3722

《九江市柴桑区产业引导(科创)基金操作暂行办法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2-07 1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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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产业引导(科创)基金操作暂行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为提升政策效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柴桑区为更好的服务招商引资,助推区内产业链的发展壮大,实现省市区联动,做大柴桑区产业基金规模,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柴桑区重点领域结合柴桑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该基金操作办法

为科学合理地制定操作办法,我区先后参考省、市以及周边县区成熟运作经验,学习母基金运营管理,并联合区内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强化政策衔接,征求意见。

二、政策目标任务

柴桑区设立并运作基金旨在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各类资本投资我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起到补链、增链、强链的作用,全力推动传统产业高质量转型、新兴产业的引进。

同时,在资本招商的大背景下,柴桑区通过与省、市成立合作子基金形式健全省、市、区三级跟投机制,做大我区产业基金规模,在完善具体工作流程后,让更多优质项目及时、顺利落户

三、重要举措

操作办法主要明确了基金规模、重点投资对象、组织管理办法、投资流程、退出机制等内容。

1. 基金规模5亿元(科创基金2亿元)主要投资落户柴桑区产业,包括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绿色建材、未来产业等。

2. 基金设立决策委员会,决委会主任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发改委、商务局、沙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柴桑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分局、司法局、产投公司。审计局、税务局为服务列席单位。

3. 基金投资以跟投为主、直投为辅,所有立项、投资需经基金决委会集体决策通过方能实施。

4. 基金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收益分配原则,退出方式包括上市后转让、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有利于投资增值的其他退出方式、到期清算。

同时,也形成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区工信局,区内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统一领导,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解决基金运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另一方面注重风险控制跟投为主,目的在于借助省、市强大的项目资源、人才团队资源,在引入第三方专业尽调机构对每个通过立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形成投决上会材料。对投后项目,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和分类评价,全面掌握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优秀企业适时采取激励措施,对风险企业,及时应对处理

最后是优化服务体系。常态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对接活动,定期向全国优秀资本公司通报产业招商政策、金融政策以及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信息。让他们将更优质、更适合的企业精准引入柴桑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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