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0-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10096

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10-10 16: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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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进一步宣传贯彻九江市柴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九江市柴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柴桑监管支局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柴工信字〔2024〕8号),以下简称《管理促进办法》)精神内容,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促进办法》出台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会议精神,更好地执行《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科发专字〔2023〕93号)《九江市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九科字〔2024〕22号),进一步做优做强“科贷通”品牌,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柴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柴桑监管支局四部门共同制定了《九江市柴桑区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

柴桑区自启动“科贷通”业务以来,一直按照市科技局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有效地推动了柴桑区“科贷通”业务的发展壮大,但一直没有形成规范性制度。此办法是在反复酝酿、多方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用于指导全区的“科贷通”业务工作。

二、《管理促进办法》出台依据

主要是依据省科技厅、省财政、省人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科发专字〔2023〕93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联合下发的《九江市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九科字〔2024〕22号)制定本《管理促进办法》。

三、《管理促进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促进办法》分八部分,共三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管理职责、企业入库、贷款备案条件和流程、风险补偿对象和标准、贷款利息补贴标准和流程、监督管理、绩效管理、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明确“科贷通”的作用及运作原则。第二部分管理职责,明确各方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三部分企业入库、贷款备案条件和流程,明确“科贷通”贷款用途、企业入库条件、入库流程,贷款备案条件及备案流程。第四部分风险补偿对象和标准,明确科贷补偿金的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及补偿流程。第五部分贷款利息补贴标准和流程,明确贴息资金补贴方式、补贴范围及流程。第六部分监督管理,明确合作银行及贷款企业贷后管理工作。第七部分绩效管理,明确“科贷通”风险补偿资金、贴息资金绩效评价。第八部分附则,明确《办法》生效时间。

四、《管理促进办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做到了管理与促进并重。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强化了促进作用,为鼓励“科贷通”业务发展,不仅建立“科贷通”风险资金池,对发放“科贷通”贷款的银行发生“科贷通”贷款风险后给予资金补偿。同时规定,对按时还款付息的“科贷通”贷款企业可向市科技局申请利息补贴,直接惠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是“科贷通”政策支持范围广。全面放开合作银行准入,柴桑区范围内凡是有愿意开展“科贷通”业务的各类银行,只要符合本办法条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均可开展“科贷通”业务,引导、鼓励更多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三是“科贷通”运行管理明确。为确保“科贷通”业务有效运行,在管理方面建立4个运行机制:一是风险共担机制。省、区科技部门、合作银行都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二是申请与备案机制。符合“科贷通”备选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区科技管理部门受理推荐,经审核后向合作银行推荐;合作银行发放“科贷通”贷款后,向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符合要求的贷款才能正式纳入“科贷通”贷款管理。三是企业贷款成本约束机制。“科贷通”贷款为1年期贷款,贷款抵押不动产的评估估值不能超过贷款额的50%,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30个基点。四是风险防控机制。对“科贷通”贷款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控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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