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6-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74632

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01 15:02 来源:柴桑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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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5〕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赣办字〔2016〕5号)、《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九发〔2016〕1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九办字〔2016〕42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强化功能;坚持问题导向,理顺体制;坚持市场取向,完善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稳妥推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构建四大新型体系,在为农服务、基层组织、联合社治理、社有企业运营等方面实现重大创新,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以“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运营平台+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农合联”)为支撑,构建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联合体相结合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构建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和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

(三)承担新职能

供销合作社在承担原有职能基础上,新增承担以下服务职能:一是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二是为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三是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四是负责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财政补助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五是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六是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和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七是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实施内容

(一)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1.打造农业生产服务平台

(1)实施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2017年10月组建县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服务,推行“订单农业”,负责冬季储肥任务,确保农资供应。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支持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开展土地托管试点工作,到2020年完成土地托管3.5万亩以上。

(2)2017年8月份完善江洲供销社惠农服务公司,构建惠农服务公司有效整合物资供应与技术服务资源,组建具有控制力并广泛吸纳农民及其他经营主体入股的惠农服务公司,在取得经验后,2020年前在全县组建3-5家惠农服务公司。

(3)县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模式,开展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服务,构建“物技结合、全程托管”新型农资经营服务网络。2017年与省级“智慧农资”平台对接。

(4)引导合作社农产品商标注册,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品牌创建,以品牌带动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致力建设全程质量可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力争到2020年在我县重要特色农产品领域培育3-5个全国知名品牌、5-8个省级知名品牌。

(5)积极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科技推广,充分发挥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作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培养农产品流通、农业金融等领域实用人才;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资源,2018年成立农民技能实训基地,开展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村创业能人、返乡农民工等培训。

2.打造城乡流通服务平台

(1)全力推进打造农副产品交易集散地、礼涞江州司马电商交易平台、物资配送中心。按照“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实施、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县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在项目申报、资金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县级行政性收费给予全免;涉及服务性收费,按下限给予减半收取。

(2)积极与省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省社)发起设立的省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进行对接,整合县内大宗农产品、农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商品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资源,助推农产品等各类大宗商品走出江西、走向全国。抓好供销超市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中心示范建设,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综合体和小城镇商业中心建设规划。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配送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3)2018年重点在沙河供销社、岷山供销社建设示范性庄稼医院,打造农资示范企业,到2020年建设10个示范性庄稼医院、30个农资示范店规范化建设,促进农资经营企业由单一农资供应向提供社会化服务转型。

(4)结合“五城同创”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重点加强对有毒有害垃圾有效处理,垃圾分类回收利用,2017年在沙河开发区、港口街镇、新合镇构建经营性公益性兼具、村收集、乡回收、县集散加工处理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抓好再生资源示范企业建设,到2020年在全县形成50个规范的乡村回收站点。

(5)整合系统内外物流资源,与省级供销物流龙头企业搞好对接,加大与县交通、邮政、商务、农业等部门的战略合作,改造仓储、物流设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县供销物流体系和仓储中心,承接县到乡、乡进村的农村配送,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3.打造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1)实施“互联网+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计划,2017年下半年完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搭建,对接省社网络平台、中国供销电子商务平台和各类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2018年6月完成江洲供销社惠农服务公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到2020年,在 10个乡镇建立电商服务站、5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全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85%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率达8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系统销售总额35%以上。恢复升级九江县供销合作网,加快建设“九江县网上供销合作社”,使其成为集政务、商务、事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

(2)2018年上半年,发起成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与县商管办联合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与联合合作,着力构建以协会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以专业化运营为支撑、以销售商为基础的四位一体平台化电商发展模式。

4.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1)推广社区“3+2+N”综合服务模式(即开展不少于3项经营性服务、不少于2项委托性服务和若干项公益性服务),县文化、卫生、教育、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2017年10月份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和信息化改造,拓展综合服务社功能,开展购物、文娱、健身、养老、幼教、培训等综合服务,2018年1月份在马回岭镇马头中心村建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示范点,发展以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

(2)推广“村两委+综合服务社”基层组织建设模式,将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到2020年,实现党建带社建、村(居)社共建覆盖面达50%以上。

(3)到2020年,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60个以上,规范建设20个以上“3+2+N”模式的综合服务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打造合作金融服务平台

本着“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控制风险、稳妥推进”的原则,按照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大力实施“财政惠农信贷通”试点工作,力争每年实现5000万贷款额,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帮助农户融资,解决县域为农服务企业融资难题,做大做强企业。

构建新型基层组织体系

6.推进基层社升级改造

(1)2018年2月起对沙河供销社、江洲供销社基层网点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组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综合性基层社。到2020年建成5个综合型示范性基层社。

(2)探索把基层社建成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四位一体”的经营服务综合体。到2020年,全县1/3以上基层社实现“四位一体”运作。

(3)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农民合作社、社有企业延伸网点等办法,利用3-5年时间完成空白地区基层社恢复重建,实现基层社乡镇全覆盖。

7.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

(1)2018年起利用两年时间,以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出资方式进行产权联结和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与九江县江州智慧农场(新合)、九江市还林油茶专业合作社(马回岭)合作,组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着重打造环庐山休闲观光绿色生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20年,全县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社35个以上,带动农户3万户。

(2)积极参与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2017年-2020年,评选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5家,优先纳入财政项目资金予以扶持。

(3)开展消费合作社试点,通过以基层社为主发起人,带动农民组建消费合作社,为城乡居民提供直采、直供、团购等多样化消费服务。

8.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

(1)坚持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社有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主体为主发起人,以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在2019年组织成立以县域内各类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协会和基层社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产业型和区域综合型农合联,县农合联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在县供销合作社机关指导下独立运行,在乡镇设农合联分社或成立乡镇级农合联,与基层社两社合。

一、融合发展。

(2)支持供销合作社“三社”建设。从2017年起,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每年设立适当财政引导扶持基金,支持供销合作社“三社”建设。

(三)构建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

9.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

(1)2017年11月前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恢复成立“九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县供销合作社统一规范冠名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订联合社章程,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机构。

(2)推进“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运营平台+农合联”组织架构一体化。

(3)根据供销社章程,在现有基础上,县供销合作社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对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重新制定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三定”规定。

10.完善行业指导体系

(1)探索对成员社社有资产管理的具体途径和方式。

(2)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机制,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评价机制。开展成员社对联合社评价试点,由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报告、服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与评价情况报送同级党委、政府,作为对本级供销合作社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的依据。

(3)设立县级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落实好国家规定,2017年起,县社每年从社有资产收益中按20%比例提取注入,并将一部分合作发展基金上缴至市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整合适当的资金给予必要的支持。县供销合作社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县级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1.完善行业协会服务

(1)推进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创新行业协会管理方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启动行业协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强化协会行业自律,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2)建设农产品经纪人、烟花爆竹、农资等行业协会的展示展销平台。推动相关行业协会每年举办或组织参加1次大型展示展销活动,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

(3)2018年牵头组织召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会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服务好各类农村经济组织。

(四)构建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

12.创新社有企业管理体制

(1)2017年12月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的运营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委任。

(2)县级社社有资本经营实行预算制度,由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

(3)探索实行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促进社有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实现为农服务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相统一。

(4)依法依规实行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到社有企业兼职,兼职人员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13.创新社有企业运行机制

(1)按照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要求,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在全系统社有企业普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行股份制改革,按照主营业务和主导行业保持社有资本控股的原则,以引进战略投资者及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持股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2)2018年起探索社有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推动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取得经验后,2020年起逐步推行。

(3)2019年起探索社有企业推行经营者年薪制度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完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取得经验后,2020年起逐步推行。

14.创新社有企业联合合作

(1)县供销合作社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入省供销企业集团,推动社有企业以产权、资本和业务为纽带,加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联合合作力度。

(2)烟花爆竹、棉花、农副产品、农资等龙头企业与省、市联合合作与业务对接,实现社有企业数量精简,规模壮大。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5月底前)

制定我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送九江市供销合作社审核,报九江市农村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至各乡(镇、场、区),建立综合试点改革工作成效考核评估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20年6月)

2017年上半年,按照部署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8年上半年,视情召开综合改革现场会,推广综合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督促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稳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6月,完成综合改革试点的中期评估。2018年7月-2020年6月,综合改革各项举措全面实施,深入推进。

(三)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

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验收评估。召开总结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任务,对完成预期目标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督促未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单位及时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农工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规划局、县商管办、县科技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内容,作为乡(镇、场、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加强政策扶持

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扶持力度,县财政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逐步扩大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规模,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已有规定,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政策性亏损财务挂账、金融债务、职工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土地确权登记以及拆迁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供销合作社各类基础设施所需新增用地计划在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统筹安排。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方式予以处置,收益按规定优先用于支付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鼓励供销合作社现有企业退镇入园,其资产(含土地)处置收益用于企业项目建设。按规定委托县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化肥、农药以及救灾物资等政策性储备任务,每年冬储化肥农药库存量不少于1万吨,财政贴息22万元。实施高毒农药集中统一配送,鼓励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

(三)加强督查宣传

本实施细则由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县供销社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建立重点改革任务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主体,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成效和新经验,推出基层一线生动鲜活的典型事例,传播供销合作社声音,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通过督查和宣传,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为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自身建设

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以“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供销合作社地价值观,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得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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