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43480

柴桑区供销社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0-26 1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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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全区安全稳定,区供销社决定,在全社深入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集中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结合柴桑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全社所有行业领域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重点整治对象是危险爆炸物品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被暂扣证照或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专项内容:烟花爆竹

(1)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2)批发企业: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属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是否将执法没收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三、工作责任和实施步骤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结合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全社所有行业领域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3、此次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制定方案与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下旬)

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于12月21日前报区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安排。

二是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21年11月上旬至2022年1月中旬)

各单位要结合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对照此次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重点内容和专项内容,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重点。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项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不断深入。各单位要适时组织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查,并将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及时报告区供销社。

三是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1月下旬)

各单位应认真总结梳理本地、本行业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情况,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区供销社将组织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法效率。区供销社成立以区供销社主任温智为组长,副主任魏运旺为副组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股股长熊敏锋为办公室主任,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加强对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建立相关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关键,点面结合,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建立资料台帐。各单位要按照监管责任清单内容,逐条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企,覆盖所有企业领域”的总要求,全面建立涵盖本系统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打非治违” 百日行动工作台账,于每个阶段结束前5天报区供销社。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要组织新闻媒体对非法违法生产的典型案例和打非治违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本次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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