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70507
关于建立健全区供销社 机关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法的通知
关联导读:
关于建立健全区供销社
机关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社、公司、厂,区社各股(室):
为做好供销系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落实好供销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现就供销系统机关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1、今年各股室要求统一使用可降解垃圾袋,增强环保力度;
2、为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溯源,上述可降解垃圾袋均印有代码,各股室不得转借其他股室使用,避免混淆、混装使用;
3、上述可降解垃圾袋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分别使用;
4、各办公室所有室内场所小型、少量生活垃圾一律袋装倾倒到楼层指定垃圾桶,禁止散装倾倒;
5、各办公室大型可回收物请自行送到指定楼层分类塑料桶或联系垃圾分类咨询员;
6、未经区供销社同意,各基层社、各股室不得擅自使用其它类型垃圾袋;
7、区供销社将安排专职垃圾分类员,负责转运、登记、监督各基层社、各股室垃圾分类情况,对于垃圾分类严重不达标和使用不可降解垃圾袋的基层社和股室将在“单位公开栏”通报,并按要求对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垃圾分类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赣公网安备 36042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