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6-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74714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自查自改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01 15:49 来源:柴桑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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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自查自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社实际,将我社自查自改情况做如下汇报:

、实施重点管理时间

2019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实施重点管理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值班。

零售网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同一建筑物的零售点一律关闭取缔;人员密集场所与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一律关闭取缔;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由区应急管理局逐一验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停止经营,库存品必须存放于批发仓库。

2、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重点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3、“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重点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是否做到了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基层单位职员,是否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是否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是否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基层单位,是否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是否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重点看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是否遵法、守法;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受到依法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是否出现反弹;对上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加强对进一步深化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认真搞好再检查、再部署。

2、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进一步深化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跟踪督办。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前期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3、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基层单位,进一步加大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该补课的补课,该严厉打击整治的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4、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导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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