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1411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联导读: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成效,区供销联社决定,从今年4月到12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全系统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象是危险爆炸物品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被暂扣证照或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专项内容:烟花爆竹
(1)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2)批发企业: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属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是否将执法没收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成立以区供销联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毅为组长,理事会副主任魏运旺为副组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股股长熊敏锋为办公室主任,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基层社和社属公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建立相关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关键,点面结合,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注重工作实效。各基层社、公司要结合《江西省生产经营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宣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即日起认真对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性和个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工作台账,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基层社和公司要通报批评。组织新闻媒体对非法违法生产的典型案例和打非治违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各基层社和公司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赣公网安备 36042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