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义务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2-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799

柴桑区2026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入学一件事”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2-02 15: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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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2026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入学一件事”

公    告

为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现将2026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的有关报名流程进行公告。

一、申报对象

因家庭户籍迁移、法定监护人(父母)工作调动、实际居住地变更等正当理由,需转入柴桑区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在籍学生。

(一)基本条件

1. 学生具有柴桑区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柴桑区城区持有合法房产(以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为准)并实际居住,或因父母在柴桑区经商、务工的随迁适龄儿童。

2. 学生符合“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的学籍管理规定,原就读学校具有全国学籍系统内的正式学籍。

3.符合政策类人员(如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不予受理或安排的情形

1. 城区在校学生申请转入同城其他学校的。

2. 学生在休学期间的。

3. 学生为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4.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信息采集

1.时间: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转学生信息采集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14日。

2.报名方式




3.线上报名信息采集流程



三、信息审核

实行“学校初审、区级复核”。

1.学校初审:2026年2月24日至2月25日

2.区级复核:2026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四、学位安置

区一小、区三小、区四小因学位紧张不接收非政策性范围内的任何转学生,原则上由区教体局根据城区小学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七、八年级转学生根据户籍、房产或租住实际居住地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到区二中、区三中入学。师大附中不安置转学生。

1.区一小学区内的转学生可申请转入区二小、师大附小。

2.区三小学区内的转学生可申请转入区六小、师大附小。

3.区四小学区内的转学生可申请转入区二小、师大附小。

4.居住证、经商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转学定点安置到师大附小。

五、录取结果

审核及学位安置结束后,家长可以通过线上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六、入校报到

1. 家长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接收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 开学后,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学流程,区教体局予以核办。

咨询电话:6821533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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