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2-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714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答复
关联导读:
张进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必须坚持的四个原则,现答复如下:
一是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由于受到各方面条件影响和制约,我区尚未制定好一套完善的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政策体系。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到目前为止,我区各中小学尚未建造一座体育场馆,仅仅建设了一些供学生上体育课的体育场地,各项体育设施仅仅为一般的体育课配备,不具备社会民众利用这些设施进行体育锻炼的条件。
三是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在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方面,学校现有安保条件无法形成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安全保障机制。
四是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我们非常希望有条件开放学校体育场地服务于社会。但是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还很简陋,没有相对稳定的体育场地设施更新、维护和运转的经费,不能按要求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倘若对社会开放学校现有的体育场地不仅无法服务于公众,还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总之,由于目前我区学校的体育场地和校园体育设施各方面基本条件都无法达到对外开放的最基本要求,实施意见中所讲的实施方法就没有推行的基础,实施意见中规定的保障措施也无法落实到位,所以,我区中小学校体育活动场所暂时不具备对外开放的条件。我们相信: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和设备更加规范,更加先进,更加安全后,在政府的主导下,我们将能够逐步开放我区中小学校体育活动场所,真正做到体现公益,服务大众,为我区全民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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