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3698
柴交字〔2023〕11号 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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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交字〔2023〕11号
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各股、交通运输企业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人流、车流、物流加大,加上进入汛期,灾害天气频发,安全防范任务艰巨,特别是近期“4.18”北京长峰医院等地接连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教训深刻。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安全管理,全力以赴抓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抓安全、保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生命线,动员部署好“五一”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隐患
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突出抓好交通重点领域的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做到“零容忍”。
1.道路运输方面。加强客运站场、城市公交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源头防范。企业要强化车辆养护情况和动态监控,严格驾驶员的资格审查以及客车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认真落实客运班车源头安全检查。
2.道路隐患排查方面。各乡镇要按照“路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对道路的巡查力度和频次,重点对桥梁、涵洞、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路段的监测巡查,发现塌方、水淹、落石等危及通行安全的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3.交通在建工程方面。加强对参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施工现场安全巡查,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随意压缩工期、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4.渡口渡运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和推动渡运企业和渡船经营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渡口安全监管,开展渡口安全巡查,对排查出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针对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机制,一旦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要及时传达,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早预警、早启动、早预防。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信访维稳苗头等信息及时报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九江市柴桑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4日
九江市柴桑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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