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6-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3699
柴交字〔2023〕15号 关于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联导读:
柴交字〔2023〕15号
关于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局各股、室、中心,各企业单位: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根据市、区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上下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贯活动。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二是深化警示教育。各地、各单位、各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通过警示教育,做到深刻警醒、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二)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和参与交通运输安全宣传现场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或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等科普知识。
(三)统筹推进主题活动与隐患排查专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点,持续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对照重大隐患整治清单,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积极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并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四)持续推进“平安交通”系列工作。
持续推动“平安公路”、“平安车辆”创建,加强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狠抓“平安工地”建设,开展公路工程安全应急标准宣贯和公路工程建设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施工区域网格化管理。
(五)积极组织参加安全发展论文及安全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
积极参加江西省第十八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文征集活动,围绕如何促进“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就安全生产工作探索与实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等,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生产工作者积极投稿,凝聚全行业智慧,为安全发展建言献策。
(六)大力培树平安和谐的交通运输安全文化。
行业企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引领带动一线员工互动讲安全。努力构建“人人为安全负责”的制度文化,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提高制度执行力,让敬畏制度成为习惯。着力建设“安全靠大家”的行为文化,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我的岗位安全我负责”等活动,强化团队安全意识。厚植“共护幸福家”的家文化,开展职工家属进企业或送寄语、企业负责人上门家访、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等活动,邀发职工与家属共鸣,将安全思想深耕于职工内心深处。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6月启动,12月底前结束,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等,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三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成效,填写《“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并于6月26日前连同活动总结一并上报局办。
联系人:曹志敏 联系电话:13517926866 电子邮箱jjxdkz@163.com。
九江市柴桑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1日
九江市柴桑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赣公网安备 36042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