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416

柴桑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6 10: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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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柴桑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681233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聚焦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事项,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多元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百余条,具体包含政策法规及解读类,包括《柴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类,涵盖道路建设项目进展、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交通运输执法检查等内容;财政信息类,含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线上(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用申请邮箱)与线下(局办公室受理窗口、信函邮寄)双向申请渠道,明确申请受理、内容审查、结果答复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及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申请事项的接收、登记与跟踪办理。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此外,我局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相关条款及答复文书规范,确保在后续工作中能高效、准确回应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明确各科室信息报送责任,对拟公开信息实行“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同时,规范信息分类归档工作,按照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行政执法等类别,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档案台账,实现信息检索便捷化、管理规范化。此外,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局官方公开平台上的过时信息进行清理替换,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逐一进行保密审查,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泄密事件,有效平衡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考核问责等举措,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一是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务,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季度自查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监督模式,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及保密审查执行情况;同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年未发现信息公开违规问题。三是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评分标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科室予以表彰,对未按规定履行公开义务的科室及个人进行约谈提醒,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四是深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2次,覆盖全体工作人员,重点学习《条例》及相关操作规范,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柴桑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部分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度有待加强,如农村公路养护的具体进度、公交线路调整的前期调研数据等细节披露不够充分;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主要依托官网平台渠道的信息推送频率和互动性不足;三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分类精准度和审核效率上仍有优化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制定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度。针对农村公路养护、公交线路调整等民生关切事项,建立专项公开清单:农村公路养护方面,每月公开养护路段明细、工程进度、资金投入及验收结果;公交线路调整前,通过官网、新媒体同步公开前期调研数据、公众意见征集结果及听证会纪要,调整方案确定后及时公布线路走向、站点设置、运营时间等详细信息,确保民生信息公开透明、精准到位。二是强化人员能力建设与流程优化。每季度学习一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明确各类信息的分类标准与公开范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柴桑区交通运输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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