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920460

九江市柴桑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4-21 15: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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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九江市柴桑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柴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区交通运输局子平台查询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国家发布法律法规、本省制定的规章制度、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区交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规划和计划的落实情况。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教育培训等方面信息。

 (五)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

·编排体系

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生成日期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名称

信息来源

责任部门

1.信息类别: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2.文件编号: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3.公开方式:公文的公开属性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

4.生成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5.公开时限:信息公开的时限。

6.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面向的群体。

7.信息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8.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9.信息来源:发布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10.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属于本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除此之外,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部分有时效性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柴桑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在本机关网站上直接填写该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部署要求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不予公开的有关信息

(一)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政府信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

(三)政府信息属于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

(四)政府信息属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可能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五)政府信息属于被申请人的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三类内部事务信息的;

(六)政府信息属于被申请人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四类过程性信息的;

(七)政府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的;

(八)政府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柴桑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柴桑区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332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0792-6812334

 传真号码: 0792-6812334

 柴桑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柴桑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柴桑区交通运输局(电话:0792-6812334,地址:柴桑路149号,邮编:332100)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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