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199896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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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工作的
意 见
局各股(站、室):
涵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的自然保护地是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最核心、最精华的区域,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抓好我区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工作,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郭贵雄任组长,副局长李丽娟、杨书广、胡红任副组长,相关股站长饶少锋、杜文、熊建华、胡勇、马毅、费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自然保护地各项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中专职护林员作用,按照每月巡护不少于1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要求督促他们对全区所有林区进行巡护,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巡护终端上报,区乡两级接到问题后及时处理,从源头上加强对全区林业资源保护力度;履职尽责加强监管,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移交林业部门管理后,认真抓好日常监管、深入细致地排查保护地范围内森林资源变化图斑,坚决杜绝我区自然保护地内发生违建别墅和毁坏林地来发展旅游的行为发生。
三、依法依规管理。我局将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对所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建设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核报批,对不符合生态保护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落实好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政策、抓好环庐山区域森林病虫害和防火工作、适时启动环庐山防火林带建设,通过多举措保护好以庐山为重点的自然保护地的森林资源。
四、加强协调联动。自然保护地属地乡镇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林业部门作为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积极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新旅局协调联动,督导中华贤母园省级森林公园和小城门湖省级湿地公园依法依规进行旅游开发利用;全力支持配合庐山管理机构开展生态保护和生态旅游工作,为打响“庐山天下悠”贡献柴桑力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九江市柴桑区林业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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