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1057
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建房使用林地备案 管理工作方案
关联导读:
根据《江西省林地占用审核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精 神,更好服务社会民生,简化农村宅基地建房使用林地的审核流
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备案管理
对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确需使用林地的, 由 林地使用者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同意,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流程
农户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现场查验——村、乡公
示—— 乡镇政府审查并出具意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现场核实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乡镇林业工作站(乡镇负责 林业工作部门)指派 2 名以上林业技术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 的备案申请表进行现场踏勘,林业工作人员核实并填写《使用林 地现场查验表》, 主要包括: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条件、使用林地 现状、位置(附位置图或者拐点坐标图)、权属及是否涉及公益
林、天保林、 自然保护地等信息。
四、备案材料
(一)农村宅基地建房使用林地备案申请表(申请人提供,
见附件 1);
(二)用地村民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
(三)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林业部门提供,见附件 2);
(四)用地红线图(林业部门提供);
(五)非本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申请
人提供);
(六)其他材料(如涉及违法用地的,提供相关部门的查处
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农村宅基地建房使用林地应当不占或者少占生态区位 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等), 以及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
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法定使用林地条件,合理节约利用林地。
(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宅基地建房使用林地备 案工作台账(包括林地使用人姓名、使用林地的面积、使用林地 到乡村组的地点名称、备案时间),各设区市按季度将所辖县(市、
区)备案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省局森林资源管理处。
(三)宅基地建房使用林地涉及林木采伐的,凭备案申请表
(或复印件)办理林木采伐证。
(四)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备案流程、备案材
料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赣公网安备 36042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