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2-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1142
关于下达柴桑区2024年度第一批部分乡镇 林木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关联导读:
马回岭镇、岷山乡、新塘乡、涌泉乡人民政府,岳师街道、狮子街道办事处,岷山公益林场: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赣府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同意将部分乡镇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予以分配(采伐指标详见附表)。为加强对林木采伐限额指标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林木采伐严格实行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二次公示制度。此次下达的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已进行摸底情况公示,为优先服务受灾林木所有者,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进行分配,各乡镇在相关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将公示照片报我局存档,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个人(单位),我局将取消采伐指标分配。已分配指标的申请人(单位)按照批准设计的数量、采伐类型、采伐树种落实好采伐山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坚持依法采伐、凭证采伐,采伐证在2024年度内有效,采伐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如超时间采伐,则视为无证采伐。
2、采伐作业监管方式,实行经营者对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管理,自我约束。采伐作业实施结束后,翌年我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伐区采伐面积、树种、采伐方式等情况进行抽查,建立采伐失信名单,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对象。
3、本次下达林地林木采伐指标蓄积量合计1579.5立方米,材积1105.7立方米,树种杉树,起源人工,采伐方式皆伐。其中,商品林主伐采伐限额指标蓄积量1381.3立方米,材积966.9立方米;公益林更新采伐限额指标蓄积量198.2立方米,材积138.8立方米。
附件:柴桑区2024年第一批受灾林木采伐限额分配一览表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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