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6-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191
关于下达柴桑区2024年度第三批部分乡镇 林地报批项目林木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关联导读:
马回岭镇、岷山乡、新塘乡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九赣管道105国道变形点迁改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九行审农字〔2024〕23号)和《关于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2标柴桑区境内第二批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九行审农字〔2024〕19号)文件精神,同意九赣管道105国道变形点迁改工程临时使用岷山乡大塘村集体林地0.1814公顷,同意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2标柴桑区境内第二批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马回岭镇杨柳村集体林地1.7835公顷,临时使用林地期限2年,临时使用期满后,要在一年内恢复临时使用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根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字〔2024〕111号),同意鸿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鸡舍仓库建设项目长期使用新塘乡荆紫村集体林地0.0551公顷。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赣府字〔2021〕1号)和项目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书,经研究,同意以上临时用地项目和长期使用林地项目的林木采伐分配,林木采伐指标蓄积量合计87.0立方米,材积合计52.6立方米,其中林地商品林采伐限额指标蓄积量80.0立方米,材积48.1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指标蓄积量3.0立方米,材积1.8立方米;非林地林木采伐指标蓄积量4.0立方米,材积2.7立方米;树种为阔叶树、杉树、针阔混,起源为天然、人工,采伐方式为皆伐。
望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采伐,不得异地采伐,不得越界采伐,坚持凭证采伐。本次采伐已进行临时用地报批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柴桑区2024年第三批林地报批项目林木采伐限额分配一览表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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