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6-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192
关于下达柴桑区2024年度第四批部分乡镇 林地报批项目林木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关联导读:
新合镇、涌泉乡人民政府,狮子街道、岳师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昌九高铁一标段二工区建设项目弃土场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九行审农字〔2024〕26号)文件精神,同意昌九高铁一标段二工区建设项目弃土场临时使用岳师街道兰桥村二组集体林地0.9168公顷,临时使用林地期限2年,临时使用期满后,要在一年内恢复临时使用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根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字〔2024〕166号)文件精神,同意涌泉乡油茶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涌泉村集体林地1.1147公顷,锣鼓岭社区集体林地1.2553公顷;根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字〔2024〕198号)文件精神,同意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一期使用狮子街道黄金村集体林地4.1331公顷,新合镇址坊村集体林地0.7742公顷。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赣府字〔2021〕1号)和项目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书,经研究,同意以上使用林地项目的林木采伐分配,林木采伐指标蓄积量合计146.2立方米,材积合计97.2立方米,树种为针叶树、针阔混、阔叶树,起源为人工、天然,采伐方式为皆伐。
望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采伐,不得异地采伐,不得越界采伐,坚持凭证采伐。本次采伐已进行临时用地报批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柴桑区2024年第四批林地报批项目林木采伐限额
分配一览表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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