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2-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10124

关于下达柴桑区2024年第九批部分乡镇 林木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27 12: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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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马回岭镇、岷山乡、新合镇、新塘乡、港口街镇城门街道、岳师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赣府字〔20211号)《江西省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赣林规20234号)柴桑区优化林木采伐工作方案》(柴林字202427号)文件,经研究,同意对部分乡镇林木采伐限额指标进行分配,其中告知承诺制林木采伐先采伐后分指标,清理受灾木所需的采伐限额可在县域范围内不分类型集中使用,临时使用林地期限2年,林木采伐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占用采伐限额指标,临时使用期满后,要在一年内恢复临时使用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为加强对林木采伐限额指标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伐严格实行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二次公示制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采伐限额指标直接下达,无需公示。此次下达的林采伐限额指标已进行摸底情况公示,为优先服务受灾林木所有者,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进行分配,各乡镇在相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将公示照片报存档,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个人(单位),将取消采伐指标分配已分配指标的申请人(单位)按照批准设计的数量、采伐类型、采伐树种落实好采伐山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坚持依法采伐凭证采伐采伐证在2024年度内有效,采伐时间截至20241231日,如超时间采伐,则视为无证采伐。

2、采伐作业监管方式,实行经营者对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管理,自我约束采伐作业实施结束后,翌年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伐区采伐面积、树种、采伐方式等情况进行抽查,建立采伐失信名单,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对象。

3本次下达林木采伐指标蓄积量合计802.0立方米,材积560.4立方米树种针叶树、阔叶树,起源人工、天然,采伐方式皆伐、择伐。其中,下达告知承诺林木采伐限额指标蓄积量162.0立方米,材积113.0立方米,清理受灾木采伐限额指标蓄积量628.0立方米,材积439.4立方米,临时用地项目采伐限额指标蓄积量12.0立方米,材积8.0立方米

件:柴桑区2024年第部分乡镇林木采伐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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