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615
关于下达柴桑区2025年第八批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林木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关联导读:
马回岭镇、岷山乡、狮子街道、港口街镇、岷山公益林场经济发展办公室: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赣林函字〔2025〕4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赣府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将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涉及乡镇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予以分配,抚育采伐、低产低效林改造分项限额不足的,可调整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限额。为加强对林木采伐限额指标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林木采伐严格实行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公示制度,此次下达的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前期经项目作业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样地调查得出,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先进行分配,各乡镇在相关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将公示照片报我局存档,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个人(单位),我局将取消采伐指标分配。在开具林木采伐许可证前,需完善林木采伐申请报告上乡村意见,同时要获取林木所有者同意或委托书,已分配指标的申请人(单位)按照批准设计的数量、采伐类型、采伐树种落实好采伐山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坚持依法采伐、凭证采伐,采伐证在2025年度内有效,采伐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如超时间采伐,则视为无证采伐。
2、采伐作业监管方式,项目作业单位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采伐作业实施结束后,林业局、项目乡(镇)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共同对伐区采伐面积、树种、采伐方式等情况进行抽查,建立采伐失信名单,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对象。
3、本次下达林木采伐指标蓄积量合计8535.0立方米,材积5529.2立方米,树种针叶树、阔叶树,起源人工、天然,采伐方式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其中,透光伐林木蓄积量3935.9立方米,材积2361.5立方米;疏伐林木蓄积量1142.8立方米,材积800.0立方米;生长伐林木蓄积量2456.3立方米,材积2367.7立方米。
附件:柴桑区2025年第八批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林木采伐指标分配表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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