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395446

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 2020-08-05 1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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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工作,明确油茶新造、低改与提升的技术要求,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推动全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指南》对推动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指南》各项技术与管理要求,严把技术质量关,实现全省油茶资源培育经营集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认真学习,广泛培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面向基层技术人员、林农、大户和企业等各类油茶经营主体的《指南》学习和培训,真正掌握各项技术要求,全面提升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技术能力。

三、加强指导,注重示范。要强化深入实地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与示范操作,使《指南》各项良种良法技术措施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重视新造、低改和提升三种类型的示范林建设及其成效监测,以点带面,带动全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成效的全面提升。

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林业局油茶办。联系人:金晓鹏、万发令,电话:0791-85265728,电子邮箱:jxlcc2019@126.com。

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油茶资源培育水平,切实增强各项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建设要求,推进集约经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建设成效,全面推动我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1.基本原则

1.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注重保护好油茶林周边生态环境,做好水土保持,严控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营林措施和化学品使用,建立生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技术体系。

1.2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经营主体,坚持因地制宜,做到宜改则改和宜造则造,坚决杜绝毁林重造,全力推进油茶资源高质量发展。

1.3 良种良法,精准施策。在实施油茶新造、低改与提升的过程中,细化地类分析,注重林分成因判定,切中提质增效技术关键,因林施策,合理配置良种,确定良法措施,精准提升油茶资源培育质量。

1.4 造管并重,集约经营。树立造管并重的理念,既重,抓好良种壮苗与科学栽植,又重,提高抚育与管护质量,强化集约经营,确保实现持续高产稳产。

1.5 科技支撑,示范带动。强化技术组装配套,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培训,建设生态油茶示范园区,树立示范样板,促进良种良法全面推广。

2.建设类型

结合我省油茶资源现状,主要分为高产油茶林新造、低产油茶林改造和未达产油茶林提升三种建设类型。

2.1 新造。主要包括在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郁闭度小于0.3或活立木蓄积量小于3.0 m3的低产低效林地、林龄在50年以上的油茶低产林地、采伐迹地、因火灾或病虫灾等形成的灾害林地等林业用地,以及相对集中、折算面积不小于0.5亩(不少于30株)的旱地、荒地和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用地上,通过推荐良种大苗、水肥管理和树体控制等关键措施栽植高产油茶林。

2.2 低改。对林龄在1250年、长期荒芜或经营管理粗放、亩均年产茶油不到10kg、但有改造价值和经营前景的低产油茶林分,突出成因诊断与分类施策,通过砍杂、垦复、补植与截干复壮等针对性技术措施实施的抚育改造,突破增产瓶颈,促进林分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2.3 提升。林龄在812年、现已进入盛产期、但因初植密度过大等原因连续两年茶油产量未达到预期目标、如不及时提升将导致林分衰退、严重减产甚至报废的油茶林分,通过密度调控、树体管理和改善种质结构等提升技术措施,充分释放高产潜力。

3技术要求

无论是新造、低改还是提升建设类型,都涉及良种使用、立地选择、整地垦穴、密度控制、水肥管理、整形修剪与抚育管护等施工环节,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3.1 新造

3.1.1 立地。选择无污染的平原岗地和低山丘陵区,海拔500m以下(赣南部分地区600m以下),坡度25°以下,光照充足的阳坡和半阳坡,土层厚度60cm以上,石砾含量不超过25%,排水良好,较肥沃的弱酸性红壤宜林地以及荒地、旱地和四旁用地。

3.1.2 区划。采用油茶园方式进行。每个油茶园面积不宜过大,通常50300亩为宜。有条件的应配套建设林道(机耕道)、山塘、水池、工棚等基础设施。荒地、旱地和四旁用地新造油茶也应以小或微油茶园方式建设,以利集约经营。山顶、山脊及各油茶园之间应保留足够宽度的原生植被带等缓冲或隔离空间,以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环境保育。

3.1.3 整地。根据坡度等地形地貌因素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等要求,选择全垦、带状或块状方式整地。坡度10°以下的平原、岗地或需套种的土地可全垦整地。坡度10°25°的丘陵、低山应采用带状整地,即:沿等高线由上向下开挖水平条带,带间距宜3.0m,带面外高内低,带宽宜2.02.5m,反坡坡度3°5°,条带内侧可挖深宽各30cm左右的竹节沟,竹节沟长度根据株距确定,通常为1.5m左右,以利蓄水保土。带间杂灌全刈。适宜采取水平梯田方式整地的,要在梯田外缘作埂以保持水土。在房前屋后的旱地、荒地或四旁地可采用穴状整地。整地时需清除树蔸和石块,并应与作业通道、取水、蓄水、工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

3.1.4 垦穴。按株行距定点开挖种植穴,垦穴定点要规整,穴规格通常不小于60cm×60cm×60cm。开穴时应尽可能将表土和心土分别堆放,以利表土回穴。

3.1.5 基肥。在栽植前1个月左右,必须在种植穴中施入商品有机肥(有机质含量45.0%)、饼肥或厩肥。商品有机肥用量10.015.0kg/穴,饼肥用量3.05.0kg/穴,厩肥等农家肥用量20.030.0kg/穴。饼肥和厩肥等农家肥施入前应充分腐熟以免肥害,还可拌入少量杀虫剂以防病原菌和地下害虫。基肥中可掺适量磷钾肥或复合肥以平衡和增强肥效。施肥时应结合表土回穴,先将土、肥充分搅匀回填穴内,再填新土返穴呈高出地面15cm左右馒头状。

3.1.6 良种。从我省推荐的赣无”“长林”“赣州油三个系列的油茶良种(见附件1)中选择使用。良种穗条必须来自具有省林业局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油茶良种采穗圃(见附件2)。供穗、供苗单位均必须向用穗、用苗方提供上述规定良种的证明材料,并对所供穗条与苗木的良种品质负责。不提倡使用除上述良种外的其他油茶品种。

3.1.7 壮苗。推广轻基质控根容器壮苗。推荐3年生以上轻基质容器大苗造林,以缩短达产期。3年生轻基质容器苗苗高需60cm,地径需0.8cm,分枝合理。基质要求配方科学,容器口径应不小于18cm,所育苗木要求根团完整,侧根须根发达并与基质紧密结合,生长健壮,无检疫对象。

3.1.8 密度。根据立地条件和经营目标等综合确定栽植密度,最多不超过74/亩。平原、岗地与低丘缓坡地栽植密度宜55/亩左右,株行距宜3.0m×4.0m;高丘、低山种植密度宜6374/亩,条带水平间距(行距)宜3.0m,株距3.03.5m;荒地、旱地和四旁栽植应选择3个以上推荐品种相间栽植,株间距不小于3.0m

3.1.9 定植。栽植时间为12月~翌年3月,选择在阴天栽植,以减少苗木失水。苗木栽植前需将容器浇透水,不易降解的容器必须剪开。苗木定植在穴正中,要求栽紧、栽实并适当深栽,覆土以超过苗木嫁接口上方5cm以上为宜。

3.1.10 抚育。指苗木定植后到第4年内的抚育管理。造林当年至少抚育1次,时间为910月。从第2年起,每年必须抚育2次,第一次为56月,第二次为910月,每次抚育应做到带间割灌与带内锄草。每年抚育时扩穴培蔸1次,扩穴范围为树蔸周边0.51.0m,松土深度1015cm,且冠下内浅外深,培蔸高度1015cm

3.1.11 水肥。灌溉。每逢干旱时期需给油茶林补水,早、晚进行。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追肥。苗木栽植后第2年起每年追肥12次,连续施肥到第4年。每年3月初以施速效氮肥为主,如尿素,每株0.250.5kg,兑水施入;每年11月以后,选择商品有机肥、施饼肥或厩肥隔年施入,施量分别是2.03.0kg/株、1.01.5kg/株、3.05.0kg/株。春季施肥选择在阴雨天或雨前,在植株上坡或两侧距蔸部2030cm处开挖2530cm深的沟,或用机械钻孔施入,肥料与土拌匀后施入,并及时覆土。应按树龄增长逐渐增加施肥量。推广测土配方与平衡施肥,适量、减量使用化肥。提倡多施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严控使用重金属超标肥料。

3.1.12 修剪。栽植后2年当树体高度达80100cm时需及时进行定干,之后应根据树体生长情况及时进行整形修剪,具体参照《油茶树整形修剪技术规程》DB36/T 754-2013执行。

3.1.13 套种。鼓励开展林下套种和间作,可选择林粮、林药、林花、林草、林菌、林茶等模式进行。套种时应选择草本矮杆作物,套种作物应距油茶树蔸部80cm以上。

3.1.14 环保。油茶林地要注重加强环境保育。提倡使用有机肥和无公害农药,推广种植绿肥抑草,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注意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综合运用营林措施以及物理、生物防控措施防治有害生物。

3.2 低改

选择交通便利,立地条件较好,林龄在50年以下,具有改造潜力的油茶低产林实施抚育改造。对立地条件较好,但林龄在50年以上、种质低劣、产量极低没有改造潜力的油茶低产林进行更新改造。禁止对公益林中的油茶低产林进行更新改造。

3.2.1 成因诊断。通过农户访问和实地调查,分析诊断低产成因。对历史上有过经营者满意产量(如茶油10kg/亩或鲜茶果166.7kg/亩)或其油茶品种多属我省十大优良农家种群范围(见附件3)的低产油茶林,可认定具有抚育改造潜力。反之,则认定不具有抚育改造潜力。

3.2.2 分类实施。按照以下两个类别实施:

3.2.2.1 抚育改造

砍杂清理。所有油茶低产林分均需实施。保留品种好、长势优的油茶树,对其余油茶树实施卫生伐与疏伐,同时全刈林内杂灌,并清理到林外堆放。实施时间为晚秋初冬。

铲山垦复。所有油茶低产林分均需实施。15°以下的林地全面松土垦复,1525°山地采取环山带状轮垦方式,25°以上的陡坡采取带状铲山垦复,隔年轮流进行。每年至少带状垦复1次,夏季78月进行,垦复深度1020 cm。有条件的,可增加带状垦复1次,冬季1112月进行,垦复深度2030cm

良种补植与密度调整。对砍杂留优后出现林窗、林缘等林分空地,需选择推荐良种(需与保留油茶树花期一致或相近)的3年生以上轻基质容器大苗进行补植。补植后株行距不小于3.0m,密度调整到5574/亩。

修剪与截干。对树形不佳的油茶树必须进行整形修剪,即剪除内膛枝、重叠交叉枝、枯弱枝、病虫枝、寄生枝、徒长枝、下垂枝等,并将油茶树高度控制在3m以下,郁闭度调整到0.7,具体参照《油茶树整形修剪技术规程》DB36/T 754-2013执行。对种质优良但老化衰退的油茶树应进行截干复壮,即在主干距地面5080cm高处锯断,还可选择适量侧枝进行,削平截口并涂抹伤口剂,待萌发新枝后从中选留35枝健壮的枝条培养主干与侧枝以恢复形成树冠,其余萌枝(芽)全部剪除。

施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结合垦复对保留、补植和截干的油茶树施入有机肥,每株施量可5.0kg商品有机肥或2.0kg饼肥或10kg厩肥。有条件的可进行测土施肥,针对性补充磷钾肥或微量元素肥料。

引蜂授粉。对因周边环境差或使用农药或使用除草剂等导致地蜂种群数量不足的林分,应通过深垦和配栽蜜源植物等措施引蜂养蜂,促进增加油茶地蜂种群数量。

有害生物防治。对于因有害生物危害造成减产、低产的油茶林,必须因病因害施治。具体措施参照《油茶主要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规程》LY/T26802016

3.2.2.2 更新改造。3.1新造建设要求执行。

3.3 提升

3.3.1 林分选择。选择人工栽植、林龄812年、连续两年平均亩产茶油不到10.0kg的林分进行。

3.3.2 密度调整。按照留优伐劣与疏密均衡的原则进行疏伐和补植调整,保留植株应以树冠之间留有40cm左右间隙为宜。补植参照3.2.2.1中良种补植技术要求执行,控制密度为5574/亩,良种水平调整到70%以上。

3.3.3 整形修剪。参照3.2.2.1中修剪与截干有关技术执行。

3.3.4 抚育管护。参照3.2.2.1抚育改造有关技术要求执行。对于种质基础良好、但因花芽分化不好等原因导致座果率低的林分,必须注重增施有机肥、磷钾肥或微量元素肥料,已使用除草剂或高残农药的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影响,以利花芽分化和油茶地蜂访花传粉。

4项目管理

实施油茶新造、低改和提升应按照先建后补、质量优先的原则进行管理。申报项目补助资金必须履行组织实施、进度要求、质量控制、资金安排、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等项目管理程序。

4.1 组织实施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统筹好不同建设类型和不同经营主体,落实好各方责任,安排好督导推进、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现场指导与服务工作,按时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可结合实际,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油茶园的组织模式和五统一分(统一规划、统一整地、统一购苗、统一栽植、统一销售、分户经营管理与收益)的经营机制,充分组织和调动企业、大户和广大林农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相关专业公司承接施工任务。

4.2 进度要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做到不误林时。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应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种苗采购合同签订、用地清理等应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整地、垦穴、施基肥、表土回穴应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栽(补)植最迟应于翌年3月底前完成。抚育等应按前述要求按时完成。涉及新造、低改与提升的具体进度管理参照《江西省油茶生产作业月历》(见附件4)执行。

4.3 质量控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组织管理人员对项目建设的良种、壮苗、肥料等生产资料和整地、垦穴、表土回穴、施肥、栽(补)植、抚育、密度调整、整形修剪、截干复壮等施工工序进行技术把关,确保良种、壮苗和施工质量。新造、低改、提升三种建设类型应分别布设一定数量的成效监测固定样地,安排专人负责建设成效的连续监测记录。监测因子主要包括栽植成效(成活率、保存率等)、生长成效(树高与地径生长量、冠幅生长量等)和结实成效(开花与果实产量等)。提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质量承诺书,将实施主体的施工质量和完成情况纳入林业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4.4 资金安排

省林业局统筹有关林业项目资金,按照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油茶新造、低改和提升。根据县级自查、市级审核汇总和省级核查评价结果,综合确定项目补助资金规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央、省级财政和发改等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管理绩效。

4.4.1 资金分配。省林业局根据年度项目资金总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省级绩效核查评价结果、地方资金配套落实情况等,综合提出年度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

4.4.1.1 新造。对符合《指南》3.1新造要求的,每亩补助1000元,分2次补助到位(造林当年补助7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对不符合《指南》3.1新造要求,但在《指南》出台前已造且符合往年项目建设要求的,按往年项目补助标准办理。对已列入其他项目补助或属往年任务尾欠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资金补助。

4.4.1.2 低改。对符合《指南》3.2低改要求的,每亩补助400元,一次性补助到位。对不符合《指南》3.2低改要求,但在《指南》出台前已低改且符合往年项目低改要求的,按往年项目补助标准办理。对往年已经列入低改补助或属往年任务尾欠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资金补助。

4.4.1.3 提升。对符合《指南》3.3提升要求的,每亩补助200元,一次性补助到位。

4.4.2 资金拨付与使用。项目补助资金下达后应及时分解拨付,严禁挪用、挤占、截留资金。对安排给林农等个人的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方式拨付。

4.5 档案管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做好项目档案管理,针对新造、低改、提升建设类型,收集整理申报、施工、监管、调研、检查、指导、示范、监测、总结、验收与财务等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文字报告、照片、视频等资料存档,专人负责,专柜保存。同时,应采集各项目建设的林地地理位置和属性信息,建立油茶项目建设信息数据库。

5. 绩效评价

每年9月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省林业局。每年10月底前,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自评结果的基础上,省林业局组织开展省级绩效核查评价。省级核查绩效评价办法由省林业局根据《指南》另行制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依据省级核查评价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省级核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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