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柴桑区林业局关于《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建房使用林地备案管理工作方案》的说明
一、政策背景
根据《江西省林地占用审核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神。
二、出台目的
更好服务社会民生,简化农村宅基地建房使用林地的审核流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对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确需使用林地的,由林地使用者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