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0-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1416

九江市柴桑区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10-31 14: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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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治实施方案


    为保护我区森林资源,扎实推进区域内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对我区松林的危害以及在庐山周边区域的扩散和蔓延,确保庐山周边区域生态安全,完成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明电〔2002〕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8〕11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9〕55号)和《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赣林防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我区地处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地跨北纬29°21'至29°51',东经115°37'至116°15'。境内有长江黄金岸线154公里,京九、武九、昌九、铜九铁路及杭瑞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105、351国道等穿境而过,九江机场位于区境中南端,交通便捷,形成了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全区林业用地面积47.1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7.06%,森林覆盖率为36.33%。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我区松林面积3.83万亩。根据今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 我区上报疫情发生面积5737.8亩,病枯死松树5623株。主要分布在马回岭镇、岷山乡。

二、防治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1、按技术要求清理全区所有病枯死松树,进一步压缩疫情,到2023年秋普,确保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港口街镇两个疫点乡镇实现无疫情。

2、中华贤母园、武九铁路、昌九高速、杭瑞高速、105国道可视范围2公里内和环庐山重点区域,实现病枯死松树同比上年度下降60%以上;其他区域实现病枯死松树下降50%以上。

3、加强疫木管理,严厉打击偷盗和非法调运、加工、经营使用疫木行为,杜绝一切疫木外流。不发生染疫松木跨县、跨省调运事件。

(二)防治任务

根据秋季普查上报情况,全区需防治面积5737.8亩,除治清理病枯死松木5623株。因天气久晴干旱,除治后期病枯死株数量还会不断地有所增加,预计除治总株数约4.2万株(最终以实际除治株数为准)。

(三)防治期限

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底。

三、疫情防治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护庐山生态安全这个中心,打响遏制根除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保护庐山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分区治理”的原则,对疫情发生区采取以清理病枯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媒介昆虫防治、诱捕器诱杀、打孔注药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治理。

(二)防治区划

根据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实际情况,我区疫情发生区集中在岷山乡、马回岭镇,以庐山周边松林区域为松材线虫病防治和监测的重点,采取及时拔除新疫点,压缩发生面积,加强监测,控制疫情传播的治理对策。以实现无疫情为目标,按照“集中歼灭”原则,着重突出“清、保、改”三项技术措施来歼灭疫情。

1.“清”是对全区松林内的所有病枯死松树采取以劳务承包除治为主,乡(镇、场、区、街道)自行除治为辅的方式进行除治清理。一是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除治公司采取劳务承包方式对辖区内松林里的病枯死松树实施集中除治清理和常态化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防治技术要求对辖区内需除治的松林小班实行择伐或者强度择伐和综合防治措施的实施。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底进行集中除治清理,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底进行常态化除治清理。二是各乡(镇、场、区、街道)自行组织专业除治队伍在办理合法采伐手续后对辖区内计划皆伐的松林小班进行除治清理,清理的疫木和枝桠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防治技术要求处理到位。

2.保”是对中华贤母园景区内松林、狮子洞景区周边松林、辖区内的古松和大径材松树、环庐山重点区域(沙河开发区、岷山乡、马回岭镇)的部分松林采取释放天敌花绒寄甲的方式来进行综合防治。

3.“改”是在区域内计划皆伐或强度择伐的松林小班实施疫木清理的基础上,伐松留阔、伐劣留优,梳理林下空间,重新栽植或补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优化森林资源结构。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清理

将所有病枯死松树伐倒,锯成1~2米长的木段,连同采伐清理后0.8厘米以上的枝桠采取集中进行依规焚烧处理或集中粉碎(削片)处理。除治清理的所有疫木以焚烧为主,集中粉碎(削片)为辅的方式进行处理。疫木粉碎(削片)物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粒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难以下山且不能采取粉碎、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疫木,就地使用符合规定的8目钢丝网进行覆盖包裹,网包四周边填土封压;采伐后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对树桩进行剥皮处理,或者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毫米以上的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薄膜周边填土封压。

2.媒介昆虫防治

(1)诱捕器设置

挂放时间在5月上旬(松褐天牛羽化初期)至9月底。按每100亩设置5个,松褐天牛密度大的林分可适当增设数量,相邻两棵诱木距离不得小于150米。选择在山顶、山脊、林间小路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悬挂,悬挂在离地面3米以上的树枝上(不分树种)。诱捕器挂好后,按挂设线路在地形图上注明挂设地点,并按小班从001号开始编号。每半个月更换一次诱芯,并对诱捕天牛数量进行登记,填写登记表。

(2)天敌施放

成虫于每年3-4月施放,卵卡于每年的5月份放置。根据需要,可在8月份补放一次成虫。成虫按每亩施放30头,卵卡按成虫等价的数量放置。将成虫直接放在诱木或感染木上,亦可将成虫放置已砍伐疫木的钢丝网内。8月份将花绒寄甲直接放置在新死亡的松树上。施放天敌后的松树不得烧毁或搬下山利用,天敌施放区严禁药物防治。同时,在地形图上标明天敌施放地点,比对施放前后松树死亡数量,分析防治效果。

(3)打孔注药

①注药时间:12月至2月底。

②注药数量:按药剂的药量和使用方法合理计算。

③注药范围选择:我区古松及公园、风景区等重点保护的松树。

3.更新造林 

结合“四化建设”、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对采伐区域及时更新造林、更换树种,避免纯松林面积过大所带来的生态风险,增加阔叶树比例,丰富林种,培育混交林,按生物多样性要求造林更新,优化森林资源结构。

4.检疫检查

(1)加强对本辖区内涉木单位和个的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检疫检查。

(2)加强疫木监管,严控疫木流通。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所有除治疫木去向监管,杜绝一切疫木及其枝桠的流失。加强本辖区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成立区森林公安局、林业局联合专项执法队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在我区高速路口设立固定检疫执法检查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

(3)加强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的复检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危害。

(三)档案管理

各乡镇政府和区林业局在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各乡镇政府和区林业局制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相关文件、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帐;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资料;

6.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全过程实施“旁站式”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整个除治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除治质量。在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任务结束后,再聘请第三方核查公司对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每年集中除治验收时间在4-5月。主要检查内容有:劳务承包范围清理的病枯死松树数量进行核实,除治小班范围内的病枯死松树是否清理干净,伐桩处理是否到位,病枯死松树枝桠是否清理干净,所有除治的病枯死松树是否按技术要求处理到位。常态化清理实行即清即验的方式进行验收,由区林业局技术人员、相关乡镇林管站站长、村干部共同验收,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五、经费预算和来源

(一)防治经费预算总计约383万元

1.疫木清理资金预算约378万元

全区预计除治病枯死松树约4.2万株左右(以实际除治株数为准)。按计划招标价格90元/株计算,疫木清理经费预计约378万元。 

2.综合防治资金预算约 5万元

计划对我区的中华贤母园景区内松林、辖区内的古松和大径材松树采取释放天敌花绒寄甲5万头进行综合防治,按市场价格天敌花绒寄甲1元/头计算,购买天敌花绒寄甲经费5万元。

(二)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的除治工作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乡(镇、场、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明确专人对采伐、山场清理、运输、伐桩除害、病枯死松树(含枝桠)烧毁等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建立病枯死松树登记、核销制度,严防病枯死松树丢失。为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场、区、街道)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区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发动组、维持秩序组、除治监督组、技术指导组、施工作业组、后勤保障组,确保除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工作组人员和职责如下:

宣传发动组:由各乡(镇、场、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辖区内组织实施、宣传发动工作和做好群众工作,并负责辖区内禁止村民捡拾松树枝桠材的宣传和各村庄房前屋后堆放松树枝桠材堆放清理工作。

维持秩序组:由各乡(镇、场、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协助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维护发生区的社会稳定,查处乱砍滥伐、偷盗运疫木等违法行为,确保除治工作顺利进行。

除治监督组:由区林业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林业执法大队、林检技术人员、相关乡镇林管站站长、村干部、监理公司为成员,负责整个除治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采伐除害监督管理、运输监督管理、病枯死松树烧毁监督管理,确保程序到位,不发生病枯死松树和采伐剩余物的流失。监理公司负责劳务承包范围内的病枯死松树清理数量和对所有病枯死松树除治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且做好每天的工作台帐,台账每周需要进行汇总报至区林业局林检站。

技术指导组:由区林业局林检站站长任组长,林业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整个除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作业设计的制定、技术指导把关。

施工作业组:由劳务承包中标单位的专业除治队伍和各乡(镇、场、区、街道)自行组织除治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采伐病枯死及濒死松树,伐桩除害处理、病枯死松树和采伐剩余物运输、烧毁以及整个除害工作的安全生产。培训采伐及除治专业队伍,先培训后施工。施工时,应注意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在清理烧毁病枯死松树时,必须先向防火部门报备审批,批准后才能焚烧,注意森林防火,做好防火措施,及时清理余火。

后勤保障组:由各乡(镇)政府和区财政局负责人为组长,负责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二)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1.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直接责任人;按照林长制责任分工,划分包片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到山头地块。

2.督查通报制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及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通报防控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疫情防控考核机制,将防控工作列入下一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对防治工作认真负责、除治力度大,监管到位且在规定的时期内按质按量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对工作推诿,除治不力,监管不严,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建立日常化监测和常态化清理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护林员的作用,建立松材线虫病日常化监测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清理。以“即死即清”的常态化清理方式达到有效控制疫情的目的。

(三)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投入,加强防治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严禁挤占和挪用防治专项资金。

(四)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重点宣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论述,在全区广泛宣传松材线虫除治的意义、形式和措施等,争得全区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对除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为全区除治松材线虫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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