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林长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125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林业重点工作的令

发布日期: 2026-01-07 16: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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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和湿地候鸟保护等林业重点工作已进入重点实施期。全区各级林长和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感恩奋进,主动作为,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源头治理优势,抓实当前林业各项重点工作,奋力谱写柴桑林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要高水平做好湿地候鸟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清网护鸟”行动,加强护林员网格化巡护监测,全方位、全链条排查非法猎捕、出售、购买、运输、寄递、携带、食用、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全面清除捕鸟网等非法猎捕工具,为青头潜鸭等珍稀候鸟营造良好的栖息环境。全面推行“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同机制,强化林业、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按时完成湿地违法图斑整改销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候鸟行为。利用举办“鄱阳湖国际观鸟季”柴桑区活动为契机,创新宣传保护方式,依托东湖、赤湖、江洲夹套等湿地候鸟资源,发展湿地生态经济,让“爱鸟护鸟、人鸟共生”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高水平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要牢固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植树就是植未来”的理念,科学规划实施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柴桑区示范项目和专项债柴桑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及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全力提升森林质量,充分挖掘森林“碳库、水库、粮库、钱库”功能,不断增强我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结合我区农综改试点,科学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和美乡村。加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古树名林日常巡护,抓好濒危古树抢救和衰弱古树复壮工作,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积极筹备义务植树节活动,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良好氛围。

三要高标准排除森林防火隐患。要聚焦“火源管控力度不够”和“人民防线筑得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三个重点”,着力从源头上加强火源管控,堵塞漏洞。要依托“一长两员”,进一步织密森林防火责任网格,尤其要压实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最后一公里”属地责任;林业、公安、农业农村、民政、文广旅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行业指导,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相关融媒体和通讯运营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全民森林防火氛围。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凡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达到重点管理条件的乡镇,一律按规定实行森林防火重点管理。

四要高质量巩固拔除疫区成果。落实好省、市拔除松材线虫病疫区相关疫情监测措施,加强检疫执法、联防联控等环节工作,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完善林业害害监测体系,降低杉木、樟树等重点商品林树种病害虫发生率,正视问题,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确保质效;要强化支撑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资金和技术保障,补植补种乡土树种,筑牢安全屏障,切实保障环庐山区域生态安全。

此令。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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