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321

关于印发《柴桑区专职护林员队伍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1 15: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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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专职护林员队伍整合优化方案

根据省、市总林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工作部署,结合我区专职护林员队伍建立两年来的运行情况,通过整合优化着力解决护林网格优化不到位、护林员管理差强人意、部分护林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提升巡护率、达标率、事件上报率,从而达到对森林资源管理无死角,全方位进行监管并能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一长两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以自然保护地公园为基础的专职护林员管理基地,专职护林员队伍打造成集森林资源管护员、应急事件处置员、政策法律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森林资源调查员等多员一体的基层管理队伍。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装备“五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专职护林员规范化管理,建立村级专职护林员上疑似问题管理台账,提高专职护林员的专业性、专职性,将其打造成一支支撑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基层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范化管理的原则。专职护林员实行区建、乡聘、村用”的原则,切实明确责任主体。专职护林员由乡镇《柴桑区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选推荐,区林长办审核落实区级林长办、乡级林长办、村监管员三级监管,推广港口街镇东湖观鸟区专职护林员管理模式,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专职护林的日常管理。

(二)坚持专业管护的原则。突出护林员的“专业性”,将护林员融入到森林督查图斑整改、森林资源调查、造林绿化技术指导等林业日常工作中,逐步将护林员打造成集森林资源管护员、政策法律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森林资源调查员等多员一体的基层林业队伍。

(三)坚持选拔人才的原则。在区财政配套资金51.5万元不变的前提下,整合优化后专职护林员年工资收入达2万元以上,选优聘优,明确护林员选聘条件,实行严格考核,剔除履职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强的护林员。不得整合非林业管理职能搞“多员合一”或“一员多职”,现任村“两委”成员不得兼任专职护林员。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人员、复退军人等要优先选用。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选聘的护林员,必须具备护林员基本素质、能够承担护林管护职责,杜绝不具备护林履职能力的脱贫户受聘为专职护林员。

三、实施内容

)优化整合专职护林员队伍

序号

乡(镇)

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整合前护林员人数

整合后护林员人数

1

马回岭镇

林地面积76770亩、环庐山防火

11

4

2

岷山乡

林地面积122615亩、环庐山防火

25

8

3

浔南街道

林地面积19719.1亩、森林防火

5

2

4

沙河街道

林地面积6271.5亩、森林防火

1

1

5

城门街道

林地面积17255.9亩、森林防火

4

2

6

狮子街道

林地面积38584.4亩、森林防火

8

2

7

新合镇

林地面积34748.4亩、森林防火、湿地候鸟

6

2

8

新塘乡

林地面积62706亩、森林防火

11

4

9

涌泉乡

林地面积53818.7亩、森林防火

10

4

10

港口街镇

林地面积15865.1亩、森林防火、湿地候鸟

10

3

11

城子镇

林地面积3014.1亩、湿地候鸟

3

2

12

江洲镇

林地面积4800.7亩、湿地候鸟

4

2

13

岷山公益林场

林地面积14383.1亩、森林防火

4

1

14

新洲垦殖场

林地面积945.9亩、湿地候鸟

1

1

合计



103

38

(二)优化确定责任网格。根据地形地貌特点,从新划定全所有森林资源管理网络,全103个森林资源管理网络优化确定为38个。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山头落到人头,制定护林员明白卡,明晰巡护范围和责任,结合森林资源管护需要和管护任务,合理设置专职护林员日常必巡路线。

(三)规范管理。加强专职护林员标准化建设,做到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装备“五统一”要求,提高队伍正规化水平。常规天气条件下,专职护林员每次使用APP软件巡护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两次巡护间隔时间不超过2天,每月出勤天数累计不少于15天。重点防火护鸟时期、节假日期间及上级要求的重要时段,必须按照上级时间要求开展巡山护林。专职护林员在巡护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等事件,要通过电话巡护APP及时上报,建立管理台账,事件处理实行分级处置,区林长办、乡林长办、监管员要根据各自权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处置,并在系统内对事件整个处理流程、结果做出说明。

(四)时间安排。整合优化方案经区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各乡镇林长办配合区林长办,2023年底内完成人员整合、网格划分及路线设置。

(五)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月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月考核以巡护出勤率、巡护达标率、事件发现上报率为主要内容, 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实行绩效管理,对不达标的扣除相应工资,除天气原因外,连续两个月巡护率未达到100%的予以解聘; 季度考核以综合评定专职护林员履职情况和履职成效为主要内容,管护区域内发生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3起以上,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扣除专职护林员全年的绩效劳务报酬;达 4 起以上,予以劝退解除劳务协议;发生1起乱占滥用林地(湿地、草地)10 亩以上或森林火灾 100 亩以上或乱砍滥伐林木 15立方米以上,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扣除专职护林员全年的绩效劳务报酬,并解除劳务协议。区林长办实行每日通报制度,村级监管员和乡级林长办要加强对专职护林员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村级监管员负责的辖区内发生2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林长办公室要予以全通报,并上报区总林长、副总林长约谈乡级林长和村级林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林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专职护林员队伍整合优化工作顺利完成。

(二)压实监管责任。乡级林长办、村级监管员既要负责监管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又要负责监督管理责任区内的专职护林员强化对专职护林员日常巡护的监管,对不按要求开展巡护的要及时指出并进行整改,对履职不达标护林员级林长办提出申请,进行更换。严禁专职护林员无故不巡护、出现问题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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