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321
关于印发《柴桑区专职护林员队伍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柴桑区专职护林员队伍整合优化方案
根据省、市总林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工作部署,结合我区专职护林员队伍建立两年来的运行情况,通过整合优化着力解决护林员网格优化不到位、护林员管理差强人意、部分护林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提升巡护率、达标率、事件上报率,从而达到对森林资源管理无死角,全方位进行监管并能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一长两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以自然保护地公园为基础的专职护林员管理基地,将专职护林员队伍打造成集森林资源管护员、应急事件处置员、政策法律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森林资源调查员等多员一体的基层管理队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装备“五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专职护林员规范化管理,建立村级专职护林员上疑似问题管理台账,提高专职护林员的专业性、专职性,将其打造成一支支撑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基层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范化管理的原则。专职护林员实行“区建、乡聘、村用”的原则,切实明确责任主体。专职护林员由各乡镇《柴桑区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选聘推荐,区林长办审核,落实区级林长办、乡级林长办、村监管员三级监管,推广港口街镇东湖观鸟区专职护林员管理模式,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专职护林员的日常管理。
(二)坚持专业管护的原则。突出护林员的“专业性”,将护林员融入到森林督查图斑整改、森林资源调查、造林绿化技术指导等林业日常工作中,逐步将护林员打造成集森林资源管护员、政策法律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森林资源调查员等多员一体的基层林业队伍。
(三)坚持选拔人才的原则。在区财政配套资金51.5万元不变的前提下,整合优化后专职护林员年工资收入达2万元以上,选优聘优,明确护林员选聘条件,实行严格考核,剔除履职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强的护林员。不得整合非林业管理职能搞“多员合一”或“一员多职”,现任村“两委”成员不得兼任专职护林员。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人员、复退军人等要优先选用。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选聘的护林员,必须具备护林员基本素质、能够承担护林管护职责,杜绝不具备护林履职能力的脱贫户受聘为专职护林员。
三、实施内容
(一)优化整合专职护林员队伍
|
序号 |
乡(镇) |
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
整合前护林员人数 |
整合后护林员人数 |
|
1 |
马回岭镇 |
林地面积76770亩、环庐山防火 |
11 |
4 |
|
2 |
岷山乡 |
林地面积122615亩、环庐山防火 |
25 |
8 |
|
3 |
浔南街道 |
林地面积19719.1亩、森林防火 |
5 |
2 |
|
4 |
沙河街道 |
林地面积6271.5亩、森林防火 |
1 |
1 |
|
5 |
城门街道 |
林地面积17255.9亩、森林防火 |
4 |
2 |
|
6 |
狮子街道 |
林地面积38584.4亩、森林防火 |
8 |
2 |
|
7 |
新合镇 |
林地面积34748.4亩、森林防火、湿地候鸟 |
6 |
2 |
|
8 |
新塘乡 |
林地面积62706亩、森林防火 |
11 |
4 |
|
9 |
涌泉乡 |
林地面积53818.7亩、森林防火 |
10 |
4 |
|
10 |
港口街镇 |
林地面积15865.1亩、森林防火、湿地候鸟 |
10 |
3 |
|
11 |
城子镇 |
林地面积3014.1亩、湿地候鸟 |
3 |
2 |
|
12 |
江洲镇 |
林地面积4800.7亩、湿地候鸟 |
4 |
2 |
|
13 |
岷山公益林场 |
林地面积14383.1亩、森林防火 |
4 |
1 |
|
14 |
新洲垦殖场 |
林地面积945.9亩、湿地候鸟 |
1 |
1 |
|
合计 |
103 |
38 |
(二)优化确定责任网格。根据地形地貌特点,从新划定全区所有森林资源管理网络,全区103个森林资源管理网络优化确定为38个。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山头落到人头,制定护林员明白卡,明晰巡护范围和责任,结合森林资源管护需要和管护任务,合理设置专职护林员日常必巡路线。
(三)规范化管理。加强专职护林员标准化建设,做到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装备“五统一”要求,提高队伍正规化水平。常规天气条件下,专职护林员每次使用APP软件巡护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两次巡护间隔时间不超过2天,每月出勤天数累计不少于15天。重点防火护鸟时期、节假日期间及上级要求的重要时段,必须按照上级时间要求开展巡山护林。专职护林员在巡护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等事件,要通过电话或巡护APP及时上报,建立管理台账,事件处理实行分级处置,区林长办、乡级林长办、监管员要根据各自权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处置,并在系统内对事件整个处理流程、结果做出说明。
(四)时间安排。整合优化方案经区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各乡镇林长办配合区林长办,2023年底内完成人员整合、网格划分及路线设置。
(五)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月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月考核以巡护出勤率、巡护达标率、事件发现上报率为主要内容, 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实行绩效管理,对不达标的扣除相应工资,除天气原因外,连续两个月巡护率未达到100%的予以解聘; 季度考核以综合评定专职护林员履职情况和履职成效为主要内容,管护区域内发生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3起以上,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扣除专职护林员全年的绩效劳务报酬;达 4 起以上,予以劝退解除劳务协议;发生1起乱占滥用林地(湿地、草地)10 亩以上或森林火灾 100 亩以上或乱砍滥伐林木 15立方米以上,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扣除专职护林员全年的绩效劳务报酬,并解除劳务协议。区林长办实行每日通报制度,村级监管员和乡级林长办要加强对专职护林员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村级监管员负责的辖区内发生2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区林长办公室要予以全区通报,并上报区总林长、副总林长约谈乡级林长和村级林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区林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专职护林员队伍整合优化工作顺利完成。
(二)压实监管责任。乡级林长办、村级监管员既要负责监管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又要负责监督管理责任区内的专职护林员,强化对专职护林员日常巡护的监管,对不按要求开展巡护的要及时指出并进行整改,对履职不达标护林员向区级林长办提出申请,进行更换。严禁专职护林员无故不巡护、出现问题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等情况发生。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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