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0-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02549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10-21 16: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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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C1)

柴林案字(2020)第3号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吕敦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山林权属证纠错补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林权改革基本情况  

我区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是自2005年6月13日召开动员大会开始启动,经过2005年-2007年两年多时间,总体要求是按照《江西省林业产权制度确权发证操作规范》中确权发证工作流程操作,即:按照“摸底造册→第一榜公示→制定、通过林改方案→勘查→第二榜公示→签订(完善)合同→审核→输机→发证前公示→颁证→建档”十一个步骤实施。据统计,全区纳入林改面积41.6万亩,参加林改的农户为3.1万户,完成林改发证3.35万本,户均1.08本,共登记宗地6.73万宗,其中:国有142宗、集体1.32万宗、民营5.40万宗。

您在提案理由中所叙述的现象在全省各地普遍存在,当时全省开展的林权改革工作,因种种原因一味降调分山到户率和持证率,造成很多山林权属与事实不相符,如:本应是集体山林却违背事实,将林地使用权证和林木使用权证发给个人持证,同时还存在很多错证、漏证,为今后林权处理埋下隐患。

柴桑区从2006年至2016年十年间,经过我局林改办同志的努力,对350余宗已发现了的林权登记不实的错、漏现象,进行了纠错和补漏。但一些尚未发现的错、漏现象依然存在,自2016年元月1日起,因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将缘由我局承担的林权登记职能划归区国土资源局。

二、今后如何规范办理山林权属纠错补漏工作

您在提案中建议区林业部门成立核实工作组,利用3-5年时间对全区山林权属进行逐宗核实,首先从政策层面来讲没有依据,我区单独启动这项工作不大现实;其次从2016年元月1日起,因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将缘由我局承担的林权登记职能划归区国土资源局承担,此项工作交接一直未进行,导致我区林权登记工作停滞。

在今后山林权属纠错补漏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结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登记工作推进完善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0〕4号)精神,积极配合区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以达到进一步纠错补漏的目的。

2020年10月20日

签发领导:郭贵雄

联系人及电话:张忠祥  13970223229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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