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45366
岷山林场机关管理制度
关联导读:
岷林场发[2021] 3号
岷山林场机关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强化机关各项工作管理,建立规范的机关工作秩序,现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上级部门来文、来电和传真,由党政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及时呈请主要领导阅批后再转办。文件和传真还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
2、场部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谁发文谁负责,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准印发。
3、妥善管理档案。档案资料必须按要求存放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非档案管理员不准随意取拿或携带档案资料出室。
4、收发文登记及所有文字材料,由办公室文书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要在外打印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指定打印地点打印。
5、场党委、政府、党政办公室及各分场印章,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严防丢失。使用印章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后认真做好印章登记方可使用。携带印章外出办事时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履行印章借还手续,同时搞好登记,注明借章事由,借出期间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 由办公室负责提供签到表对机关干部实行考勤。
2、正常工作日每天签到两次(上午签到一次及下午签退一次),上午9点半前由办公室文书负责把当天签到表及头天签退表拍照发到林场工作微信群。双休日值班人员也实行考勤签到,工作日晚上值班8点钟以后签到,双休日值班按工作日签到制定执行,如因季节调整考勤时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3、机关干部需按规定按时上下班并签到,如因公外出,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做好登记;班子成员因公外出,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做好登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汇总,每周由场纪委书记在总场工作例会公布,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及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实行每天至少一名班子成员带班,所有值班干部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不得远离本场,必须保证随叫随到。
3、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请人代班,有事须换班,必须保证全年值班总天数,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向值班带班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值班带班领导请假须向场主要领导请假,并与其他班子成员协商换班带班。办公室做好值班的信息提醒工作,场纪委联合党政办对值班情况将随机进行抽查。
4、值班人员职责:(1)接待到本场联系工作的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站所或领导;(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办理;(3)及时处理急难险重的突发事件;(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请销假制度
1、机关干部请假一天(含一天)之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告知办公室做好登记,请假一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2、班子成员请假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年假、探亲假等各项法定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政办销假。
4、机关干部无故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之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由场纪委依规处理,并取消当年绩效奖金。
五、公务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1、林场的一切设施、办公用具(品)及家具是提供干部职工学习和工作的物品,属总场所有,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和占为己有;人人都有义务爱护好公用设施,服从总场党委的安排、调配。办公室负责做好财物登记与清查工作,防止资产流失。
2、办公用具(品)的采购(尤其是重要物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场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3、必须节约用水、用电、用油,严格做到随手关水、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熄,下班之前关好电脑、空调、取暖器等用电设备,提高干部节能降耗意识。
六、来客接待制度
明确各口子办公室责任。办公室要及时同来客单位做好对接,及时收发公函。应纳入公务平台的要及时录入公务平台;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来客单位名称,接待对象,接待人数,在审批单上至少填写1~2人的全名和电话,接待原因要详细,不能简单的概括,公务接待报账时必须确保三单齐全,所记录信息要详尽;财政所审核人员对报账材料要仔细审核,对缺乏三单,信息不详,手续不全的报账材料不予支付。
1、来客接待分为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风俗习惯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铺张浪费。
(1)接待对象为来场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来场联系、洽谈工作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来场办事确实需要接待的其他人员。
(2)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公务接待必须要公函或文件(电函不行),同一批次公务接待只能一次按照130元/人标准接待,其余只能按40元/人标准接待。并按照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对象包括上级陪同人员。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2、商务接待应秉持促进发展、文明规范、务实节俭、遵循惯例的原则,控制商务接待活动标准和规模,不许随意扩大接待范围,不得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1)接待对象主要包括境内外客商、各类商协会组织、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投资、合作洽谈、境内外经贸联络考察团组等。九江市内老板不作为商务接待对象。
商务接待可用电函,同一批次商务接待只能一事一结,录入公务平台要及时。 酒品要建立台账,做存货处理。出库时需要出库单,注明品牌,单价,数量。出库单需和菜金一起报账。
(2)商务接待内容主要包括:住宿、日常伙食、宴请、交通、赠礼等。住宿原则上安排标准间,价格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就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可适当饮酒,不上高档酒水,提倡使用本地酒水。商务来访人员日常伙食费第一次按照400元/人标准,其余只能按120元/人标准接待(含酒水、饮料);商务接待一般不赠送礼品,特殊情况下确需赠送礼品的,赠礼对象仅为来访团组主要人员,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
3、来客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在食堂用餐,由接待领导告知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用餐,须经场主要领导同意,并填写《岷山林场用餐登记表》,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未经场主要领导同意在外用餐的,本场概不结账。
七、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除政府干部职工就餐外,一律不对外开放。
2、食堂每日提供早、中、 晚三餐工作餐,工作餐不提供酒水等。
3、食堂的所有设施、器具及物资属本场所有,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损坏或占为己有;在食堂就餐的人员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若对食堂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食堂管理员提出,也可直接向分管领导反映。
4、分管领导和食堂管理员应加强对食堂所有物品的管理,逐项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手续齐全,对所购物凭证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按月由办公室结算。
5、食堂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卫生管理,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做好各项消杀措施,日常用餐采取分餐制。
6、食堂统一就餐时间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执行,严禁在工作时间用餐。
八、公车管理制度
1、本场车辆的管理由场党政办负责,杜绝领导和干部职工私自直接派车。车辆首先保证主要领导工作用车,其他班子成员或干部职工需要工作用车要提前向党政办报告,由场党政办根据车辆的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2、实行驾驶员安全责任制,驾驶员要经常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限内,严禁脱保。做到车容车貌整洁干净,同时根据场党政办派遣出车,否则费用自理,后果自负。严禁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
3、车辆如需进行修理,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区机关事务局规定维修点进行修理(特殊情况除外)。车辆一律采用IC卡(专卡专车)加油并实行政府采购。党政办要加强油卡管理,坚决杜绝私车公养现象发生。
九、公务出差补助管理制度
1、场外市区范围内交通补助
到场外市区范围内执行公务,凭据报销每人每天交通费40元,误餐的报销伙食补助40元。
2、市区范围外交通补助
按《九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九江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和明确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机关干部如需外出执行公务活动,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行,出差结束后据实填写《柴桑区公务出差审批表》。旅差费报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按月报销,月结月清。
十、责任落实
建立责任制度,将工作成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于履职不力违反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不严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本内务管理制度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场党政办。
国营柴桑区岷山林场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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